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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快感(二)

都市艳史(乱情) 天一生水 3391 2024-03-04 01:40

  黑夜给了我们眼睛,我们用它寻找黎明……

  凌晨时分,础哥位于华海郊外的别墅依然灯火通明。今天他很高兴,因为他终于得到了那个最近在荧屏暴光率极高的女明星的身体。

  女人就是贱啊,初时,还故作清高,在老子砸了几百万后,还不是乖乖脱掉衣服,在床上等着老子去玩。

  女明星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嘛,还不如晓艳呢?

  一想到周晓艳,他便想到今天那小子。唉,自己怎么就放过他呢?应该杀了才是。那小子竟然想染指我的女人,实在可恶。

  在别墅外的公路上,有一个人正跑向别墅。

  这里是私人地带,这条路,平日里除了别墅的客人,甚少人经过。

  其实就算有人,他们也看不到那个人。

  因为那人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得好像融入虚空一般,如轻风一般。

  转瞬之间,那人便到了别墅之外。

  别墅的狼犬对侵入者有所察觉,叫个不停。

  负责别墅保安的林森惊讶不已,对身边的两个小弟道:“你们两个到外面看看。”

  “不用看了,我已经来了。”

  “谁。”

  在第一时间,林森听风辨位,只花了不到0。1秒的时间,便掏出了枪对准了发出声音的位置。他确信那人就在那里。

  林森是退伍的特种兵,不仅枪法如神,而且擅长侦察,是础哥的大哥李培基发大价钱买来的高手。

  “是我。”

  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白色衬衣,黑色西裤,风度翩扁,予人一种异常和谐感的年轻人。他不是李伟新还是谁?

  猴子第一个认出李伟新,惊讶地道:“小子,你怎么来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李伟新竟然一个单枪匹马地闯到础哥的别墅来了。

  “我要见础哥。”

  在猴子眼中,李伟新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别说是础哥,就是他,要灭他也只是动一下手指的事情:“小子,础哥是什么人?也是你要见就能见的吗。”

  “我说带我去。”

  李伟新的声音很平淡,但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猴子一愣,李伟新的声音仿如在他心中响起,他生起一种无法拒绝的感觉的。

  另一方面,林森可比猴子识货多了。

  他虽然不知道李伟新是怎么进来的,作为职业军人的他对危险最是敏感。

  他在这个看起来非常瘦弱,很斯文的年轻人身上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我带你去。”

  如果没有必要,他实在不想与这个为敌。这是林森在见到李伟新后的感觉。

  到大厅,础哥与他的几个手下正在喝酒,在他们身边,尚有几个姿色不错的女人作陪。

  见到李伟新,础哥万分惊奇地道:“小子,你怎么来了?”

  “我想跟础哥说几句话。”

  李伟新说话的时,温驯的有如绵羊。

  “什么话?”

  础哥将身边那个趴在他身上的女人推开,好奇地说。

  “我不喜欢被人用枪指着脑袋。对于今天的事情,我要你向我道歉”李伟新的语气很平淡。

  平淡中又带着一丝冷冷的寒意,这只有一些神经特别敏锐的人才能听得出来。

  “哈哈哈,有趣,这是我今天见到最好笑的笑话了。”

  础哥的眼神好像在看白痴,站起身,来到李伟新面前,道:“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什么地方,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础哥的那些手上也跟着哄然大笑。

  “我不管在什么地方,你是谁,现在我只要你将手拿开,我第二讨厌的就是有人用手指着我的鼻子。”

  李伟新的语气冷了几分。

  他是华海大佬基爷的亲弟弟,在华海,他要谁生谁就生,要谁死谁就得死。

  李伟新在他眼里,跟蝼蚁无异,听到他的话,础哥得寸进尺地用食指抵在李伟新的鼻上,道:“小子,你以为你是谁啊?你叫我不指我就不指啊!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我指着你,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在础爷爷面前,你Y的,就是一只弱小的蚂蚁,蚂蚯你懂吗?”

  话刚说完,一阵凄厉的惨叫便从础哥嘴中吐出。

  原来他的手指竟给李伟新折断了。

  “小子,你敢这样对我,我不会放过你的。”

  础哥捂着手指,在痛苦地哀嚎着。林森瞳孔放大,紧盯着李伟新。刚才李伟新是怎么出手的,他一点都没有看清。

  “我也没有打算你放过我。同样的,我也不打算放过用枪指着我脑袋的人。”

  础哥的手现在更痛,对于这个年轻人,他发现他一点优势也没有,赶紧离得远远的,对他那帮手下道:“你们傻了啦,上,给我跺了他。”

  那帮混混应声扑向李伟新。

  李伟新并不是一个受以待毙的人,在那些扑出的同时,他也动了。

  他的速度很快,出手很狠,几乎都是一击毙命,那些平日里嚣张,凶狠的人在他手上脆弱得有如待割的稻草。

  仅一瞬间,那些人个个倒在上,死于李伟新手上。今天在受到础哥刺激时,从心灵深处,泛起一阵暴戾,黑暗。这是龙啸天的灵识。

  龙啸天跟李伟新融合会,龙啸天即是李伟新,李伟新也是龙啸天。

  龙啸天生平纵横天下,惟我独尊,如何可以忍受一个跳梁丑在自己面前指手划脚。

  武功到了龙啸天那等境界,他在眼中,人与蝼蚁没有什么不一样的。用一个词形容就是冷酷。

  那个瘦弱,斯文的青年突然之间爆发出强大的力量,那种不带一丝人类情感的手段更是令林森这个铁血军人为之胆寒。

  他在军队所学的也是杀人的方法,可是对比李伟新,他的方法简直是太低劣了,两人之间的差距不可逾越,就如荧火与皓月。

  心中虽然害怕,但是他还掏出了枪,并且以最快的速度瞄向了李伟新:“别动。”

  他是础哥的保镖,是绝对不能让他出事的。

  看着地上东倒西歪的尸体,础哥眼帘露出惊恐,他并不是没有见过杀人,而且他也有杀过人,只是此时见到李伟新那种唯美,不带一丝怜悯,仿如在宰一些畜牲的杀人手法,一股凉意没有来由地自他心底弥漫。

  冷汗将他华丽的西装全部浸湿。

  李伟新回过头,看着林森,道:“你可以开枪。”

  林森全神贯注,在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枪法又提升到了更高的境界,他的人与枪仿如合为一体。慢慢的,他扣动了板机。

  子弹,是没有人可以抵挡的,林森确定无比。对,子弹确实是没有任何人可以抵挡,但如果那个人没有中弹,那又怎么样呢?

  几乎在林森扣动板机时,李伟新没有一丝迹象地出现在他的右侧,右手闪电般探出,抓住林森的右手反了个方向,使他射出的子弹射向自己。

  那种身法,就像武侠小说中所描写的‘移形换位’。

  看着死不瞑目的林森,李伟新道:“其实你也可以不开枪。”

  变化实在太快,加上内心的惊惧,础哥没有乘机逃跑。

  望着一步步走向自己的李伟新,他害怕了,他发誓,如果时间倒流,他绝对不会再惹这个魔神的。

  “你要做什么?”

  础哥在李伟新冷酷眼神的逼视下,步步后退。膀胱绷紧,再也控制不住尿意,就此……白色的夜体将他的整条裤子都淋湿了。

  “我说过我最讨厌人家用枪指着我的脑袋,而你犯了我的禁忌。所以……”

  “啊……你别杀我,你别杀,我可以给你钱。我有很多钱的。”

  听此,李伟新一顿,眼睛一亮,道:“钱?那拿来吧。”

  础哥见此,以为有戏,点头哈腰地道:“好,你等着,我去拿。”

  说完领着李伟新去他的卧室。他在卧室一副壁画后面,有一个保险箱,他的钱都在里面,其余还有一些证券,珠宝。

  为了活命,础哥将自己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了。

  只要能活命,这些钱又算得了什么?

  钱没有,他可以找大哥要,若是命没有了,那……

  这个问题础哥分得很清楚。

  看着地上那一堆堆的钞票,李伟新目测了一下,大概有三百右右,他颇为满意地点点头,可是手还是扣动了从林森手里拿来的枪的板机……

  见此,础哥吓得软倒在地上,道:“等着,等着,你不是说我给你钱,你要饶了我吗?”

  “我有说过吗?”

  李伟新笑着说。

  础哥想想李伟新确实没有答应他,当下怒道:“你……阴我?”

  “阴你,你能拿我怎么样?现在你的小命在我手上,我要你死便要你死,要你生,便让你生。可惜,你实在是太讨厌了,我不能饶你。”

  “他妈的,你敢杀我,我大哥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那到时再杀吧。”

  话落,李伟新笑吟吟地扣动了板机。

  在不知不觉间,李伟新慢慢改变了,如今天,他就像是一个生命的主宰者。

  这种气质,若是在某些有心人眼里,他们一定会大吃一惊的,因为那是枭雄的气质。

  英雄易出,但是枭雄难得!

  道一个承诺,背负一世枷锁,以悲歌落幕,这是英雄。

  扯一个弥天大谎,让整个世界随之起舞,而自己却冷眼旁观,这就是枭雄。

  得到了龙啸天的传承,李伟新就像武侠小说一个拥有绝世内力,却不懂得任何招式的武者。

  不懂得应用,并不是没用。

  只要在某种条件的刺激下,便发散出惊人,令人无法阻挡的光茫。

  就好像,今天的李伟新受到础哥的挑衅,自然而然地做出今天雷霆般的报复行动。

  础哥的大哥便是华海城的李培基,江湖人称‘基爷’,是那种心狠手辣,谁人动他一下,便灭人全族比黑道还黑道的那类人。

  如今,他的弟弟竟给人做掉了,基爷怒了,下了江湖格杀令,悬赏百万,一定要做掉那杀害他弟弟的人,不,是他的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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