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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卷 第5章

六朝云龙吟 弄玉,龙璇 8810 2024-03-02 08:10

  金市紧邻着城西的雍门,两人穿过城门,程宗扬立刻问道:“死丫头去哪儿了?别说你不知道。”

  “说是去散散心。”说着朱老头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丫头有点不高兴。”

  “那个秘御天王是不是年纪大了,脑子不清醒?”程宗扬牢骚道:“黑魔海的传人很光彩吗?白送我都不要!可死丫头既然想要,他还敢不给?这不纯粹是活腻了吗!”

  “丫头要面子,我那位师兄也要面子。”朱老头道:“玄天剑就是黑魔海的面子。”

  程宗扬沉默半晌,然后道:“你真见着严君平了?”

  “严大裤裆……”

  “打住!我不管你们以前怎么叫的,他如今是书院的山长,你把人家年轻时的绰号挂在嘴边,我听着浑身不舒服。”

  “他都不在乎,你还在乎个啥?”朱老头道:“只在路上恍了一眼,但九成是他。”

  “他一个人?”

  “一帮人呢。骑着马,打扮得跟狗腿子一样。”

  严君平是奴仆打扮?程宗扬略一琢磨便明白过来,洛都权贵如云,严君平如果扮成奴仆进入某个豪门,无疑是最好的藏身之法,也难怪以斯明信和卢景的手段都找不到他。问题是他为什么要避开星月湖的人呢?

  城西的官道上商旅如织,朱老头折而向北,路上行人渐渐稀少。半个时辰之后,他在一处山坳前停下来,“就在此地。时间是两天前的傍晚,当时他黏了浓须,和一群奴仆一起,乘马往北去了。”

  程宗扬估算了一下距离,换成自己,恐怕连面容都看不清。如果不是朱老头眼睛够贼,又和严君平相识多年,看穿他黏的是假胡须,只怕卢景在场也无法认出严君平就在其中。

  “能看出是哪家的奴仆吗?”

  “奴仆的服色都一样,顶多是腰牌不同。”

  程宗扬往路上看了一眼,“去的是北邙……北邙有多少权贵的苑林?”

  “几十家总是有的。”

  “只有用笨方法了。一家一家的问,看两天前有谁家的奴仆进山。”

  “咦?小程子,你不一向喜欢投机寻巧吗?怎么肯下笨工夫了?”

  “不管巧办法,笨办法,能见效才是好办法。取不了巧就要踏踏实实的干,你这一把年纪的,不用我教你吧?”

  朱老头道:“你啥时候有这见识了?跟谁学的?”

  程宗扬叹了口气,“卢五哥。他办事外人看着好像很巧,不费什么劲就办妥当了。跟他混过才知道,他其实是用笨工夫一点一滴堆出来的,只是下的功夫够深,才显出巧来。可惜别人只看到巧的,没学到的笨的。”

  两人沿山路往北邙走去。山路旁零星的农田已经收获完毕,山间的田地收成本来就不好,再加上天旱,残留的麦秸稀稀拉拉,一块地只怕打不了半袋粮食。再往上,山势渐陡,农田也逐渐绝迹,只剩下茂密的植被。

  一处树荫下停着一辆马车,旁边站着几名仆从。程宗扬本想顺路打听几句,到了近前却突然闭上嘴,默不作声地擦肩而过。

  那几名仆从盯着他们的背影,等两人走远才收回目光。

  “熟人?”

  “有一个我见过。”程宗扬低声道:“在宫里。当时天子上朝,他捧着香盒跟在天子身后,”

  宫里的太监一身奴仆妆扮出现在山野里,这事怎么看都透着古怪。而且看他们的样子,象是在等什么人——难道天子又微服出巡了?大白天跑到山坡下的野地里干什么呢?

  程宗扬与朱老头对视一眼,“看看去!”

  两人绕了一个圈,穿到那几人背后。山野中一片寂静,齐膝深的野草随风舞动,空气中传来田野的气息。

  忽然两人伏下身,小心藏好身形,从草叶间看去。野草深处,一个背影正在漫步,他披发裸体,赤裸的皮肤在阳光下透出不健康的苍白色。双手拿着各种各样的野草,还有折下的枝条和藤蔓,不时放到鼻下嗅吸,遇到满意的,就系在发上。

  虽然阳光耀眼,程宗扬却莫名感觉到一股寒意。那人挑选的草茎枝条,既不是按外形美丑,也不是凭色泽种类,就跟疯子一样,完全看不出挑选的标准。

  那人又走了几步,然后张开手臂,赤条条沐浴在秋风中,昂首闭上眼睛。山风吹落了他手中的草茎、枝条,也拂起了他乌黑的头发。

  程宗扬心里咯噔一声,认出他是蔡常侍——那个盯着一张白纸发呆的诡异太监。

  即使有死老头跟着,程宗扬仍然遍体生寒。这太监实在太古怪了,自己都怀疑他是不是神经病。万一引起误会,跟一个神经病打起来,怎么看都不光彩。他潜下身,悄无声息地往后退去。

  朱老头像看西洋镜一样看着蔡常侍的下边,程宗扬把他拉到小溪边,他还在啧啧称奇,“大爷活这么大年纪,还是头一回开眼。哎哟,那玩意儿就是没用也不能割了啊?瞧着都痛得慌……”

  “那你还盯着看?不怕长针眼?”

  “这不瞧稀罕吗?”朱老头道:“我是没当上皇帝,我要当上皇帝,想怎么看就怎么看,长啥针眼啊?”

  小溪被山石阻挡,形成一个浅湾,周围生着芦苇。两人蹲在芦苇丛中,程宗扬还有些惊魂未定,朱老头已经没边没际地吹了起来。

  “他一个太监,怎么跑到野地里裸奔呢?”

  “不懂了吧?这阉人啊,身上缺了物件,脑子也古里古怪,啥怪癖都有。有些喜欢赚个钱的,有些喜欢弄个权的,喜欢裸个奔的也不算啥。还有喜欢小相公的呢。”

  朱老头声音越说越高,程宗扬连忙拦住他,“声音小点!这么大嗓门,你怕他听不见?”

  程宗扬到底还是拦的晚了一步,身后草叶微响,已经有人过来。程宗扬闪身躲在石后,一手握住刀柄,朱老头却蹲在原地未动。

  接着一个阴柔的声音道:“奴才蔡敬仲,见过阳武侯。”

  朱老头拢着手啐了口吐沫,扭过脸理都不理。

  蔡敬仲仍然裸身无衣,脸上的神情却庄重无比,就像在朝堂之上拜见天子一样,双手长揖,然后拜倒,恭恭敬敬地磕了三次头。

  “多年未见,侯爷风采犹胜往昔。今日偶遇于此,奴才何幸如之?”

  “你不是抱着吕家女儿的大腿,拼命往上爬吗?我还以你封侯了呢。”朱老头道:“既然见着我,还不赶紧回去禀报本侯的行踪,好带人来围杀本侯?”

  蔡敬仲对他的讥刺恍若未闻,恭敬地说道:“食君俸禄,忠君之事。敬仲一阉奴耳,自当为主子效力。”

  “有奶就是娘都能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小蔡子,你可长进了。青天白日,你不在宫里伺候主子,弄这一头的野草,是打算卖身给谁呢?”

  “奴才今日休沐,到田间搜罗野麻,做些微物而已。”

  朱老头这才回头看着他,别人休沐都是在苑中会客、垂钓,有兴致的,会带着宾客随从到山中射猎。可蔡敬仲双手都是泥土,要不是他模样实在古怪,倒像一个在田中耕作的老农。

  “你自小便精于器物,别人只道你是以此为晋身之阶,然而非有志于此,难得用心如此精深,你若专心匠作,当可大成。”

  蔡敬仲顿首道:“奴才虽有心于此,奈何身不由己。”

  “既然如此,我给你十息时间,逃命去吧。”

  “多谢侯爷恩德。”蔡敬仲知道山石后藏得有人,但丝毫不敢分神,他恭敬地施礼再拜,然后足尖一点,往后退去,转眼消失得无影无踪。

  程宗扬这才吐了口气,从石后探出头来,“这太监是什么人?”

  “一个聪明人,可惜走错了路。”朱老头道:“你若能得他之助,只怕比冯大法强些。”

  “他是个喜欢捣鼓器物的太监?看起来不像啊。”

  “他跟冯大法兴趣都是琢磨些新鲜物件,只不过一个喜欢闭门造车,一个喜欢暴体田野。”朱老头说着站起身来。

  “你干嘛?”

  “本侯一言即出,驷马难追。说十息就十息,说杀人就杀人。”

  “我干!你真要杀他?先等等!我怎么觉得这太监的兴趣有点眼熟呢?”

  程宗扬紧张地思索着:盯着一张白纸猛看,喜欢捣鼓点新鲜器具,姓蔡,还是个太监,当的中常侍……干!他不会是蔡伦吧??

  程宗扬连忙追上去,一边冲着朱老头远去的背影叫道:“千万抓活的!”

  程宗扬穿过山野,一口气追到山路上,朱老头和蔡常侍已经踪影皆无。远远只能看到刚才那辆马车这会儿跟野狗似的在山路上狂奔。蓦然间,车中发出一声惨叫,一条人影横飞出来,跌在路边。接着驭马像发疯一样跳踉起来,整辆马车猛然失控,在山石上撞的四分五裂。车上的零件四处飞溅,一只轮毂弹得飞起,往山涧飞去。

  车轮飞到半空,一个苍白的人影忽然从轮下钻出,闪电般没入溪流。朱老头闪身追上,一掌拍出,平静的溪水仿佛被激怒般腾起一条水龙,水花四溅。蔡敬仲从水中跃出,“哇”的吐出一口鲜血。

  程宗扬看得揪心不已,也不知道老东西听见没有,万一他真的一巴掌把蔡伦拍死,自己的罪过可就大了。

  两条人影一前一后追入山中,四周恢复平静,程宗扬没有理会倒在一旁的马车,盯着两人交手的痕迹往山中追去。

  山势渐深,山脚的灌木也变成了参天古木,更让程宗扬窝心的是,自己追到一半,竟然再也找不到两人留下的痕迹,不知道两人是打到树上,还是用了什么遁术。程宗扬四处张望半晌,只好在一截铺着青石的山路上停下脚步。

  脚下的山路是用青石铺成,每一块都是三尺长一尺宽,整齐无比。只是年深日久,石隙间长满杂草,石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裂纹,但大体还保持完整。

  山路尽头,隐约是一处陵园。北邙到处都是坟墓,遇见陵园根本不稀奇,遇不上才是怪事。这处墓葬铺地的青石打磨十分精细,规模颇具气势,但墓道两侧没有权贵陵寝惯常的石兽、翁仲,显然只是没有功名的普通人家。看此地荒芜的模样,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前来祭奠过了。

  程宗扬看了看方位,似乎离卓云君所在的上清观不远。他对墓地没兴趣,也没有多理会。此时一边在墓道上散步,一边想着死丫头会去哪里。按说她来到洛都,应该立即来见自己,即使心情不好,想捉捉迷藏,逗逗自己,好散散心,也不会没有一点音讯——连点影子都没有,自己想配合也找不着节奏啊。

  死丫头现在还没露面,难道是去办什么事?或者……被巫宗的人暗中盯上,准备雪耻……程宗扬心里升起一丝忧虑,又立刻否定了。如果这样,死老头绝不会没事人一样,在市井跟一群小屁孩斗鸡赌搏。

  至于巫宗对小紫的刁难,虽然意外,但也在情理之中,毕竟岳鸟人办事太过缺德,把人家玄天剑抢了,女儿还要进入人家门内,黑魔海要不提些条件,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蹊跷的是推迟大祭,程宗扬心下揣测,玄天剑只是个借口,巫宗多半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西门庆被卓美人儿腰斩的那一剑。

  巫宗本来推出西门庆与毒宗的传人打擂台,争夺天命侯的称号。结果小紫下手太狠,大祭还没开始,就在小瀛洲一战突施杀手,早早取消了西门庆的比赛资格,让巫宗哭都没地儿哭去。

  巫宗以玄天剑为借口推迟大祭,西门狗贼的情形多半不乐观。毕竟被卓云君险些腰斩,能保住性命已经是侥幸。另一种可能性就是巫宗在拖延时间,好重新培养传人——巫宗为什么不让剑玉姬出手呢?剑玉姬的修为明显在西门庆之上,而且对老头执弟子礼,完全有资格与小紫争夺天命侯。除非剑玉姬和小紫一样,也没有拜过魔尊,并不在黑魔海的传人之列……

  黑魔海的人究竟藏在什么地方?严君平究竟在躲什么?岳鸟人交给他的东西到底都有什么?

  程宗扬边走边想,走到石径尽头一转身,正与后面一人打了个照面。那人从石径穿过,见这边有人,诧异地看了一眼,正好与程宗扬看了个脸对脸。他身材不高,肩上背着一个包袱,行色匆忙,看年纪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但他脸上最醒目的是疤痕,从眉间到下巴,几乎遮住半张面孔。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程宗扬像做梦一样,吃惊的张大嘴巴,然后就看到那少年像受惊的兔子一样跳起来,然后转过身,飞也似的往山上跑去。

  程宗扬心里升起一个念头:这肯定是自己寻觅良久的那个疤面少年,上汤脚店最后一个目击者!可他为什么见到自己要逃呢?难道他认识自己?

  程宗扬飞身追去,越看越觉得那个疤面少年背影有点眼熟,好像不久前还在哪里见过。这根本没道理,自己和卢五哥拼了命要找的目标,居然认识自己,而且不久前还见过,漏洞究竟出在哪里?

  程宗扬提声道:“前面那小子!再跑我就放箭了!”

  那少年一听,跑得更快了。不过他体力明显不及自己,脚步软绵绵的,没有什么力气,显然是个没练过什么功夫的雏儿。程宗扬索性不再保留,全力施展之下,旋风般越追越近。

  没多久两人的距离就由几十步拉近到五步以内,程宗扬几乎能听到那少年急切的喘息声。少年越跑越急,忽然人影一闪,钻进一片藤萝。程宗扬拔出匕首,将绿墙般的藤萝一划两半,紧接着他猛然止步,一手向后拽住藤条。

  面前赫然是一条三丈多宽的深涧,程宗扬攀在藤上,正能看到那少年背的包裹往涧中落去,像朵蒲公英一样,良久才掉到涧下,然后溅起一片几乎看不见的水花。程宗扬呼了口气,再看那少年,已经踪迹杳然,不知道是失足落入山涧,还是跳了过去——以他刚才显露出来的身手,实在不可能跳过这条三丈多宽的山涧,除非他赶在自己追上之前,玩了个撑杆跳。

  程宗扬攀着藤条往脚下看了半晌,这山涧实在太深,想攀下去至少要半个时辰。如果那小子还活着,等自己攀到涧底,早就走得没影了。如果死了——晚点去那尸体也不会跑。

  眼前的迷雾似乎一点一点被风吹散,程宗扬有种感觉,自己与谜底之间只有一层薄薄的纸。轻轻一捅,就能得到最终的真相。他思索片刻,然后跃回山崖,往刚才那处墓葬走去。

  疤面少年会在这里出现,也许与那处墓葬有关联。这个可能性虽然很微小,但跟着卢景奔波多日,程宗扬知道,一些小线索中,往往有大惊喜。

  青石的山路依然荒凉,石径尽头的墓园枯草丛生,将墓园和石碑都埋没在荒草之间。

  程宗扬分开枯草,只见坟前设了一张石制的供桌,上面空无一物,除了蛇行蚁走的痕迹一无所有,似乎从来就没有祭奠过。那座墓碑倒是极为广大,上面爬满了层层迭迭的枯藤,墓碑下方赫然是一头巨兽:赑屃。巨大的龟首高高昂起,口中生满利齿,神情凶猛,龟甲坚实,仿佛连一座山都驮得动。

  一处神道两侧连石兽都没有的墓葬,却有形制如此庞大的墓碑,这墓主究竟是什么身份?一不做二不休,程宗扬跃上石兽,用匕首挑开藤条,寻找墓主的名讳。

  好不容易清理了一半,程宗扬心里已经凉了半截,等全部清理完,心里已经彻底凉了。那碑上空荡荡,一个字都没有。

  程宗扬直想骂娘,难不成让自己把墓挖开,去找墓主的身份?碑上连名字都不留,又没有人祭奠过,难道这是空墓?谁闲的没事,造个空墓放在这里,几十年都没有安葬?如果是预先造好的陵地,这墓主未免也活得太久了。看陵墓的年头,墓主活到现在起码得一百好几十岁——汉国有这样的人瑞吗?

  程宗扬往碑后的墓丘看了一眼,眼珠顿时凝住。汉国平民通常是平地而葬,植杨为记,不留坟冢。有资格立冢的,依照爵位、官职不同,坟冢的高低大小各有不同,形制通常是圆形。由于坟墓被藤草覆盖,程宗扬下意识的以为这也是一座圆冢。这会儿凑近一看,才发现碑后的坟冢竟然形如方椎,四面起梭,上方削平——这是被称为“方上”的帝王陵墓形制!

  程宗扬怔了片刻,然后扭头看石碑后端看去。由于背阴,碑后的藤蔓稀疏了许多,隐约能看到碑后的字迹。

  程宗扬沉着脸扯去藤条,又花费了一个刻钟之后,终于看清刻在碑石后面的字迹,文字非常简单,只有四个字:戾太子据。

  第一个字是他的谥号:戾。中间两个字是他曾经的身份:太子。最后一个字是墓主的名讳:据。既然在汉国,这位太子应该是姓刘。

  程宗扬望着墓碑上的文字,一时没有回过神来,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辛苦半天,居然会摸到死老头的祖坟……

  “先祖蒙冤自尽,太子之位却始终未废。”朱老头不知何时从碑侧出来,淡淡说道:“昔日我获封阳武侯,群臣为先祖议谥,由我选择谥号。最终我选了这个戾字——不悔前过曰戾;不思顺受曰戾;知过不改曰戾。朝中诸臣对此略无异议,便以戾字为定。其实我选此戾字,是因为先祖自尽于湖县。戾字加水,则为泪字,以此为祭。”

  “那你怎么没有……”

  “没有当天子是吗?”

  朱老头望着山外,“我虽是皇孙,但因先祖之事,自幼便被废为庶人,后来虽被列入宗室,但与平民无异,生长于民间。当时曾祖尚有子嗣,我从未想过自己会能继承帝位。十余年间流连市井,斗鸡走犬,与洛都的游侠儿游戏风尘,快意恩仇。”

  朱老头低叹道:“那是我平生最快活的一段日子。我还记得那是我刚过完十七岁生日,朝廷突然派人找到我。原来是天子死了,新立的天子登基不足一月,就招募潜邸时的手下,准备替换朝中重臣。可惜他做得太蠢,朝中辅政的大臣实在看不过去,与吕氏联手,废黜了那位天子,等废黜完才发现,近支宗室已经荡然无存,我这位前太子的嫡孙,成了离帝位最近的一个。”

  “辅政大臣找到我,请我入宫,禀明太后,欲立我为天子,太后下诏,先封我为阳武侯,然后开始筹备登基事宜。当时我尚未婚娶,于是吕家想把一个女儿嫁给我,作为正妻。”

  程宗扬感觉气氛有些压抑,玩笑道:“你当时有相好的了?”

  “没错。如果不是朝廷来人,我便准备成亲了。”朱老头道:“她是一个小官的女儿,门第与吕家不啻天壤之别。我那时年轻,直接告诉吕家,我已经定过亲事,非卿不娶,让他们不必操心。”

  “没多久,有人送来一壶酒,说是宫中所赐。阿君怕殃及家人,只能当着使者的面,喝下那壶鸩酒。”

  “等我赶到,阿君已经过世。我杀掉送酒的男子和吕氏那个女儿,又准备入宫去杀太后,却被羽林天军阻拦……太后重新选了一位天子,而我则开始逃亡。那几年我化身乞丐,混迹于江湖,甚至投入佛门,装成和尚,但一直被吕氏的死士追杀。直到我遇见毒宗一位长老,投入黑魔海门下。”

  “待我毒术大成,便返回洛都。两个月中,我接连毒杀吕家三十余人。吕家发疯一样找我,甚至请来焚老贼,还从江湖中找来大批鹰犬,要与我决战。那些人怎么是我的对手?我一口气又毒杀吕家十余人。没想到我杀死的吕氏族人中,有人的女儿被立皇后,不久又成了太后。终于我在汉国无法存身,远赴南荒。”

  老头说得虽然平淡,程宗扬却听得惊心动魄,以一人之力挑战汉国的后族,甚至对抗整个汉国,这老头真豁得出去。

  “那叶媪呢?”

  “阿惠和阿慈是我和阿君的邻居。我与吕氏结仇,连邻居也遭了殃,只好改名换姓,与我一道逃亡。阿慈是在途中所生,刚出生,父母便去世了。她从未见过阿君,虽然名义上是阿君的妹妹,但我一向把她看作我和阿君的女儿。那时候我剃度为僧,她们也被庵堂收留。我投入黑魔海之后,阿慈却辗转回到洛都。等我回来复仇,才发现她不仅长成了大姑娘,而且……还与吕家的人来往颇密。”朱老头怅然道:“当时我劝她离开,她却和我大吵一通。”

  可以想象老头当时的心情,九死一生回来报仇,却发现视如己出的小妹妹和仇家混在一起。程宗扬同情地说道:“师太这就有点过分了。”

  朱老头淡淡道:“阿慈父母家人都因我而死,她恨我也是应该的。”

  程宗扬咳了一声,“大爷,我问件事,你要不想说,就当我没问。”

  “哦?”

  “只差一点就当上天子,你后悔过吗?”

  “当然后悔过。”朱老头道:“如果我再聪明一点,再小心一些,阿君本来不该死的。”

  “我是说,一边是阿君,一边是天子之位,让你重新选,你会选哪个?”

  “一边是紫丫头,一边是天下,让你选呢?”

  “我当然选天下。死丫头本来就是我的,还用选吗?”

  朱老头感叹道:“小程子,你比大爷当年聪明啊。”

  “哎哟,八八爷,你这好端端的,突然蹦出来一句大实话,我怎么觉得浑身上下都不对劲呢?”

  “行了,大爷的事你都知道了,还有什么想问的?”

  “听说太后的父亲和兄长都是你杀的?”

  “我杀的吕氏族人多了,谁知道太后的父兄是哪个?但看她恨我的样子,多半是被我弄死的吧。”

  太后因为父兄之死,对朱老头恨之入骨,结果朱老头连她的父兄是谁都不知道,只不过因为是吕家人,就随手杀了。这要让太后知道,该吐血了吧?

  “你在南荒搞了一支近卫军,还搜罗那些手下,不会还想着反攻汉国吧?”

  “做梦都想。”朱老头道:“我在南荒终于想明白,以我一人之力,也许能杀掉吕家几十人、上百人,但要让吕氏灭族,只是痴心妄想。这些年,汉国的天子已经换了三位,吕氏仍然是后族。我收下阿巫,看着他的鬼王峒一点一点由弱变强,我才终于想通,除非我来扶植一位天子,才能把吕家一网打尽。”

  “然后呢?”

  “要不我会找那么多天命之人?”

  程宗扬苦笑道:“我可不想当天子。”

  “我只要灭了吕家,换一个天子。”

  “为什么要换天子?”

  “他不能是那位吕太后的后裔。”

  那位给他的阿君赐毒酒的太后吧。

  “还有吗?”

  “为什么要杀汉国的大贤良师?”

  “那些所谓被我毒杀的高手中,有一半是吕家的走狗,另一半跟我没有半点关系,太平道的大贤良师,我连见都没见过。”

  有人故意往老头身上泼污水啊。这事儿根本解释不清楚,尤其是老头本来就不干净,作案累累不说,还背着黑魔海这口黑锅。吕家想对付他,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把他打成六朝公敌。

  “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当过秀才吗?”

  “那当然。我那时在太学可是大名鼎鼎,整个太学,从教书的博士,到刚入学的弟子,所有读书人里头,我是打架最好的。洛都的游侠儿里头,我是读书最好的。”

  “你就接着吹吧。蔡常侍呢?”

  蔡敬仲双目紧闭,半裸着躺在石碑下,身上只有一条犊鼻裤。程宗扬忍不住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

  “放心吧。活着呢。”朱老头道:“你逮个太监干嘛?你屋里用得上吗?”

  “这你就别管了,总之有用,而且是大用。”程宗扬摩拳擦掌地说道:“先把他送到上清观。等风声过了,把他弄回临安去。喂,知情人都灭口了吧?”

  “就剩这个活的。”朱老头像拍西瓜一样,拍拍蔡敬仲的脑袋。

  程宗扬赶紧拦住,“乱拍什么?小心把他脑袋拍坏了。万一拍出啥毛病,你赔得起吗?”

  蔡敬仲被朱老头用毒药封住六识,对外界一无所知。按老头的说法,保证放半个月都不会坏,连水都不用浇。

  本来找严君平的,结果半路抢了个人,还是个太监。如果是个小太监,丢了也就丢了。蔡敬仲可是汉宫的中常侍,太后的亲信。他在野外遇袭失踪,肯定是轰动朝野的大事。但比起泄漏老头的行踪,甚至暴露自己和老头的关系,这些都是小事。

  朱老头道:“小程子啊,鱼都给你捞来了,你是打算红烧?还是清蒸呢?”

  “你就瞧着吧。”程宗扬信心十足地说道:“看我怎么让这鱼服服贴贴,自己往我碗里钻。”

  忽然朱老头眼神一厉,盯着远处一片草丛,衣袖微微扬起。

  “别动手!我自己出来!”

  半黄的草丛微微一晃,站起一个人来。

  程宗扬张大嘴巴,“卢五哥,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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