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在洛都以东,紧邻洛水。中秋在汉国虽然只是不起眼的平常节日,但正逢望日,城中熙熙攘攘,尽是赶集的人群。
程宗扬挤了一身的汗,用袖子扇着风道:“都挤成这样了,怎么找?”
“先找客栈。”
程宗扬上下打量着卢景。
“看什么?”
“我看你这回扮成什么身份。”
卢景把外衣翻过来,变成一身绿色的吏服,然后挑开袖口的丝线,把袖口一翻,放开来,变成公服的宽袖,接着取出一条衣带系在腰间。
“追拿逃奴的。”
卢景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只革囊,像模像样的系在衣带上,露出囊中的黄色绶带,又整了整头上的方巾,从怀里掏出一个黑色的东西,折了几下,变成一顶进贤冠,戴在头顶,最后脸色一板,不多不少流露出几分官威。
卢景拿出一支崭新的毛笔,簪在冠侧,然后递给程宗扬一顶便帽,让他扮成隶役。
眼看着卢景摇身一变,成了一个食禄二百石的低级官吏,连跟班都有了,程宗扬不由笑道:“好主意,好手段!”
“还差了点。”
“差什么?”
“狗。”卢景道:“你要带条狗就更像了。”
程宗扬倒是见过汉国隶役带狗的,问题小贱狗被小紫带走了,即使没带走,自己也不能带条哈巴狗上街巡逻。
程宗扬道:“凑合点吧,这模样我瞧着已经很能蒙事了。”
程宗扬没想到自己一语成谶,这身打扮蒙事的效果不是一般的好。两人原本打算到客栈云集的区域,从头开始一家一家找,谁知找到的第一家,外面就聚着一堆人。
看到两人过来,那些人像潮水一样朝两边分开,让出一条路,一边鼓噪道:“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说我们自投罗网来了吗?程宗扬心里打鼓,但这会儿已经骑虎难下,卢五哥在前面昂然而行,自己实在不好意思掉头就走,只能硬着头皮跟在后面,心里纳闷这是怎么回事?
刚走到客栈大门前,店中就连滚带爬扑出一个锦服胖子,他哆嗦着嘴角惨叫道:“官爷终于来了!不关小人的事啊官爷!”
卢景摆足派头,凝声道:“慢慢说话。”
那胖子带着哭腔道:“他们租了个小院,说好不让人打扰。谁知道……谁知道方才小厮去送餐,拍了半天门都没人应,开门进去才知道出了祸事……官爷,小人是清白的啊!”
“住的是什么人?”
“一个外地的商家,还带了个妾。”
“前面带路。”
看到现场,程宗扬才知道自己来得还真巧,客房内一具男尸身首异处,竟然是发生了血案。难怪店主和围观的众人对两人的身份信之不疑,多半他们已经派人往县里报案,正碰上两人上门。
县里的隶役随时会来,时间半点也耽误不得。程宗扬向卢景使了个眼色,提醒他胡诌几句,赶紧溜之大吉,免得被真正的县尉和隶役堵个正着。
卢景心下会意,开口道:“他是什么时候住店的?”
“四日前。八月十一。”
“平常与外人有何来往?”
“没有。一直都没什么事。也没见有人来找。”
卢景装模作样的问着,毕竟自己是来找人的,不是来查案的,装装样子也就够了。
“昨晚可听到有何异动?”
“未曾。压根儿就没动静啊官爷!”
卢景又问了几句,转身准备离开,店里的小二捧着簿册进来,店主赶紧接过来翻开,指着上面道:“这是他们落宿时留的。”
程宗扬一眼看去,只见上面写着:义阳陈凤,延玉。
卢景半只脚已经踏上门槛,这时不动声色地停下来,接过簿册,仔细看了几眼,然后道:“本官要勘验现场,你们先出去。”
店主一点也不肯在死了人的屋里多待,闻言赶忙出去,连院内也没敢留,还体贴的把院门关上。
程宗扬脸色顿时垮了下来,“我干!这也太巧了吧!”
卢景也沉下脸,确实是太巧了,两人作好了寻遍偃师的准备,谁知不费半点功夫就找到正主,更没想到找到的会是个死人。
程宗扬百思不得其解,“怎么就出事了呢?”
卢景也不禁长吁短叹,“五百金铢啊,这可打了水漂了。”
“行了五哥,咱们就先别说金铢的事了。”
“让开。”
卢景没有理会那具男尸,直接进了内室,入目的场景使两人都是一震。
室内的床榻、地板、墙壁、几案……都染满鲜血。一具女尸就伏在这片血泊中。从女尸的皮肤能看出是一个少女,她浑身赤裸,娇嫩的胴体上满是可怖的伤痕,显然是饱受折磨之后被人虐杀的,她右乳印着一个深深的齿痕,乳尖几乎是被人生生咬掉。
程宗扬看得心惊肉跳,单看少女身上的伤痕,就能感受她死前所受的种种折磨,凶手简直是以施虐为乐的变态狂,完全是在发泄自己变态的慾望!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那少女的头颅无影无踪,只剩下无头的尸身。
卢景在血迹上抹拭了一下,“三个时辰之前。”
“那不是半夜吗?凶手会是什么人?”
卢景一边查看着尸体,一边道:“至少是三个人。她身上伤口虽多,但除了断头一刀,没有一处致命。也就是她被人砍头之前,一直是活着的。”
程宗扬倒吸一口凉气,果然是变态狂,而且还有三个……
少女尸身的惨状让卢景也为之皱眉,由于破坏得太过严重,除了能看出凶手是变态,而且非常变态极其变态以外,其他并没有太多有价值的线索。
两人找遍房间,也没有找到女尸的头颅,很可能是被凶手带走。卢景双眼在室内各种物品上一一扫过,最后停在一只背囊上。
背囊中放着几件衣物,一些散碎铜铢,还有一封没有拆开的银铢和几十枚金铢。另外有一个小包,里面有几条丝巾,还有一卷的绢帛,打开来,却是一幅仕女图。
程宗扬心里升起一股异样的感觉,自从进入汉国,自己已经目睹不止一起凶杀,更邪门的是,这些凶杀没有一起是以劫财为目的的,难道血亲复仇在汉国这么盛行?
此时来不及仔细察看,卢景收起背囊,出门找到忐忑不安的店主,严肃地问了几句话,然后摘下帽侧的毛笔,给他打了个暂扣物品的收条,又解开腰间的革囊,取出里面系着黄绶的铜印,盖上印章。表示官方已经接到店主的报案,勘验过现场,然后带着暂扣的物品扬长而去。
店中出了这样的血案,店主再无心经营,让人封了院子,满心忐忑地在店内等着,只怕惹上祸事。谁知不仅是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而且还祸不单行。一刻钟后,偃师县尉接到报案,带着隶役登门而来,自然又是一番鸡飞狗跳。半个时辰之后,偃师城门外贴出告示,捉拿两名冒充官吏的杀人凶手,还附带上了两人的画像。
偃师客栈的无头血案以飞快的速度往四方传播,却没有人知道“两名凶手”此时仍在偃师,甚至就在那家客栈隔壁。
卢景与程宗扬没有走远,他们在背巷换过衣物,打扮成两个远来的行商,与匆忙赶来的偃师县尉擦肩而过,堂而皇之地带着背囊在旁边客栈开了间房,不动声色地住了进去。
背囊中的物品并没有太多线索可言,几件衣物都平平常常,一张义阳官府开出的路引,证明陈凤是本地人士,年二十五,面白无须。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书信或者便条。
那幅仕女图用的绢帛颇为低劣,颜料也只是松墨和朱砂。图上一个女子对镜而坐,头上梳着高髻,看不出什么异样。
程宗扬叹道:“我还以为找到一个线索,就能顺藤摸瓜,一路查下去。谁知道这么麻烦,刚有点线索就断掉。”
卢景道:“八月十一日投宿偃师,九日在上汤,如果中间没有别的缘故,这个陈凤多半是坐地虎说的小白脸。”
陈凤的头颅被砍下,好歹还扔在室内,程宗扬也注意到那人虽然吓得面容扭曲,但脸色挺白,当得起小白脸的称呼。
但这只是猜测,程宗扬现在正经体会到什么叫纠结。他既希望陈凤就是那个小白脸,又希望不是。如果是的话,就意味着损失翻倍,不是五百,而是一下丢了一千金铢。一千金铢放到哪儿都不是个小数目,有颖阳侯这个冤大头肯出钱,多好的发财机会!结果好不容易找到人,却已经身首异处。一千金铢白白从手边溜走,程宗扬满心的不甘愿,可也无可奈何。
但话说回来,如果陈凤不是那个小白脸,就意味着要找的人又多了一个,又要在大海里多捞一根针,这难度不比五百金铢轻多少。
程宗扬满心纠结地叹了口气,“如果陈凤当日也在脚店,那已经找到了四个人,郁奉文、杜怀、陈凤和延玉。剩下只知道有一个拉琴老人和一个疤面少年。今天这么巧,不如咱们回洛都碰碰运气,说不定还能遇上那个拉琴的老头。”
卢景道:“如果要回洛都,咱们早就回了,何必再留在偃师?”
“计将安出?”
卢景起身道:“我们去找脚夫!”
“为什么?你不是说不好找吗?”
“原本不好找,但我们现在知道陈凤是个商人。”
“你的意思是……”
“那几名脚夫很可能是陈凤带来的。”
“可你怎么知道那些脚夫在哪儿?偃师吗?”
“陈凤是义阳人,义阳最有名的出产是漆器。”卢景道:“我们先去偃师的漆店。”
程宗扬跃起身,“那还等什么!”
…………………………
两天来的经历,使程宗扬对卢景信心满满,结果一直找到午后,两人才无可奈何的回来。今天的好运气似乎在上午就已经全部用尽,他们找遍了偃师所有的漆行、器皿店,甚至所有的脚行,都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别说近些天去过上汤的,连卢景描述出来的陈凤,都没有人见过。
最终卢景不得不放弃这条线索,那个陈凤虽然在偃师,却似乎根本就没有做与漆器相关的生意。
回到客栈,两人随便吃了点东西。卢景蹲在蓆子上,一手拿着窝头,一手用筷子沾着水,在案上一边画一边琢磨。
“两间上房,陈凤与延玉住了一间,郁奉文和杜怀住的是通铺。另外一间上房的客人很可能是疤面少年,也可能不是。拉琴的老头肯定住的通铺,如果这样的话,通铺还有五个人。”
卢景啃了口窝头,“一名脚夫能挑一百二十斤,如果有五名脚夫,就是六百斤。六百斤的货物,会是什么呢……”
程宗扬在看那幅仕女图。自己还是头一次看到汉国的帛画,绘画是以线描为主,笔法简练明快,看得出绘者的手法十分娴熟。虽然帛上的颜料非常普通,墨汁洇在绢上,线条边缘有些模糊,但笔迹匀细流畅。上面的女子眉目秀美,颇有几分姿色。那女子对着镜子,翘起手指,唇上有一点鲜艳的红色,似乎正在涂抹胭脂。朱砂的色彩倒是很鲜艳,只是绘者上色的时候似乎有些不小心,连背面都沾了一些……背面?
程宗扬把那幅帛画翻过来,背面有几片模糊的红色,连起来隐约能看出一只手掌的形状。
程宗扬抬起头,尽量平静地说道:“五哥,你猜这个陈凤做的什么生意?”
卢景用筷子敲着几案,“义阳除了漆器,还有……”
“朱砂!”
卢景停下筷子,然后把剩下的半个高梁窝头一口吞下,“回洛都!”
…………………………
义阳并不出产朱砂,但朱砂在六朝用途极广,既是功效通神的药物,也是炼丹、制符时必不可少的原料,同时也是化妆品的重要来源,还有另外一项用途,是作为漆器的颜料。
季进前些天刚作成一笔生意,丰厚的收益让他立刻就纳了一个小妾。这会儿坐在店里,被午后的阳光一晒,整个人都昏昏欲睡,他打了个呵欠,愈发怀念自己新纳的小妾,只想赶紧回去冲个凉,抱着香喷喷的小妾好好享受一番。
门前阴影一闪,有人进来。季进尽力堆起笑容,对客人道:“不知两位要买些什么?”
一名有着两层下巴,看上去肥头大耳的客人道:“丹砂。”
季进精神一振,“客人算是来对了,本店的丹砂都是上好的辰砂!大的一块就有数斤,即使研磨到细如微尘,色彩照样深红鲜亮!”
那客人腆着肚子道:“一斤多少钱?”
季进道:“丹砂都是以两售卖的,一两二十钱。”
旁边一名客人道:“哪里要二十钱?十钱就能买一大包。”
腆着肚子的客人哈哈笑道:“兄弟头一次来洛都,有所不知,这里是直市,市中的货物都是不讲价的。”
季进心头一喜,这胖子是外行啊!洛都的直市确实是言无二价,说多少是多少。可此地是南市,跟直市八杆子都打不着。
胖子爽快地说道:“二十就二十!给我称些。”
季进脸上笑开了花,“不知客人要多少丹砂?”
那人张开手掌,“五百斤!”
季进张大嘴巴,半晌才道:“实不相瞒,小店眼下只有一百多斤。”
“五百斤都没有?”
五百斤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果能卖出去,自己再纳个小妾的钱就有了。季进打起精神道:“客人若是要的话,明日就可以到货。”
那客人十分好说话,“明日就明日!”
另一名客人泼冷水道:“五百斤太多了,咱们又搬不动。”
季进连忙道:“城中有专门的脚行挑运丹砂,不用两位费半点力气。”
“还有专门的脚行?在哪里?”
“辰记脚行,在通商里,客人一问便知!”季进生怕这笔生意飞了,赶紧把专运丹砂的辰记脚店详详细细对两人讲了一遍。
…………………………
辰记脚行的经纪摇了摇头,“敝行从不泄漏客人的身份和委托物品,两位所请,恕难从命。”
一身管家打扮的卢景手指敲着柜台,不耐烦地说道:“那几个脚夫弄坏了我家侯爷用来炼丹的辰砂!识相的就把那几人叫过来,听凭我家侯爷发落。若是不识相——连你的脚行也脱不了干系!”
那经纪不愠不恼,淡淡道:“是非自有公论,若是敝行脚夫的错,敝行自当赔偿。但先生说的是六日之前,早已时过境迁。敝行自有规矩,先生要看当日出城的簿册,恕在下难以从命。”
管家拍着柜台道:“你说是不说!”
“恕难从命。”
眼看两人就要说僵,程宗扬倾过身,伏在柜台上,口中说道:“我们也是府里的下人,给侯爷跑腿的。说到底,这事只是那几名脚夫的错,与贵行有什么干系呢?你说是不是?”
程宗扬一边说,一边微微抬起衣袖,露出几枚白亮亮的铢钱。
经纪盯着那几枚银铢,慢慢道:“与敝行无关吗?”
“当然没有关系。但如果找不到人,侯爷一旦发怒,那就不好说了……”程宗扬说着,把几枚银铢推到经纪衣袖下。
经纪态度终于松动,“若是与敝行无关的话……”他抬手按住那几枚银铢,然后咳了一声,“我来看看。”
经纪手一抹,把银铢抹入袖中,顺势拿出簿册,抬手翻开,“八月初九……在这里了。嗯,敝行是有几名脚夫去函谷关。”
“几人?”
“三人。”
“客人是姓陈吗?”
经纪板着脸,微微点了点头,口中却道:“恕难奉告。”
程宗扬又推了枚银铢过去,“那三名脚夫眼下在行里吗?”
经纪飞快地瞟了眼纪录,“牛老四、牛老七兄弟去伊阙挑货,十八日才能回来。石蛮子倒是没出门。”
…………………………
一个瘦削的汉子弓着腰踏进院门,那汉子皮肤黝黑,身上穿着一件粗葛缝制的短褂,他低着头,裸露的肩膀上扛着一根磨得发亮的榆木扁担,张开的胳膊肌肉像钢丝一样一条一条隆起。肩上骨头突起的部位已经被常年累月的重担磨平,此时扁担稳稳放在上面,前后各挑着满满一桶水,为了防止桶里的水泼溅出来,水上还盖了两片荷叶。
卢景叫了一声,“石蛮子。”
那汉子抬起头,只见他眼窝凹陷,瞳孔是淡淡的黄色,虯曲的胡须从两腮一直连到鬓下,却是一名胡人。
石蛮子看了两人一眼,然后默不作声走到院角,放下扁担,把两桶水倒进一口大瓮内,拿起一只水瓢舀了水,“咕咚咕咚”喝着。
卢景与程宗扬交换了一个眼色。洛都多有胡人聚居,只是不知道这个石蛮子是被大军掳获的胡人奴隶,还是赔了本钱无法回乡的胡商,又或者是定居的胡人后裔。
卢景冷哼一声,板着脸道:“石蛮子,你可认得我吗?”
石蛮子喝着水,对他的话毫无反应。
卢景厉声道:“初九那天,你是在上汤的长兴脚店吧?”
石蛮子拿瓢的手晃了一下。
程宗扬暗暗松了口气,他还担心石蛮子语言不通,连卢五哥说的什么都听不懂那就麻烦了。
卢景摆出恶狠狠的样子道:“我们是南城武馆的!那天我们武馆的杜拳师跟你都住的通铺,难道装作不认识吗?”
石蛮子放下水瓢,垂着手一言不发。
“杜兄弟原本回乡成亲,带了一对玉环作聘礼。谁知回去才发觉被人打碎了一只!是不是你干的?”
石蛮子低着头,沾在胡髭上的水一滴一滴掉落下来,也没有抹拭。
卢景放缓口气,“杜兄弟说,那天通铺有八个人,也不一定就是你弄坏的。只不过他也记不清当日在通铺的都是些什么人,所以来问问你。杜兄弟记得那天有个书生,对不对?”
石蛮子一动不动,没有应是,也没有说不是。
“脚夫一共三名,你、牛老四、牛老七,对不对?”
石蛮子默不作声。
“剩下三个人,有一个拉琴的老头……”
石蛮子抬起脸,用生涩而怪异的语调道:“胡……琴。是胡……琴……”
…………………………
马车上,程宗扬悻悻道:“那蛮子竟然不会说汉话,难怪只能当脚夫呢。”
卢景一拳擂在掌心,“原来是拉胡琴的老头,我竟然没想到!”
“拉琴的老头——这个不是咱们早就知道了吗?”
“是胡琴。你还记得杜怀说的吗?那老头连琴都摔坏了——”卢景沉声道:“洛都会拉胡琴的不多,能修的更少。整个洛都,只有一家店舖是做胡琴的。”
“在什么地方?”
“金市!”
两人随即赶到金市,却扑了个空,那家乐行的人都被公卿之家召去演奏,今天没有开张。
卢景道:“去找牛家兄弟。”
“又不急在一天。”程宗扬道:“跟着你跑了两天,别说观赏洛都的景色,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佳节,乾脆你也别回寓处,咱们都到鹏翼社,今晚一起聚聚。”
此时出发,到伊阙也是半夜,想找两名脚夫,还要等到天明。对此卢景也不反对,两人信步往鹏翼社所在的通商里走去。
此时正值酉初,各处官署开始退衙,街上冠盖云集,热闹无比。洛都的热闹与临安也大不相同,临安的热闹更贴近市井民众,处处透着平民百姓的喧闹、热情和混乱,走在街上,两旁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人流摩肩接踵,熙熙攘攘。以前程宗扬看古装片,官员出行举着“肃静、回避”的牌子,觉得这些官员太讲威风排场,在临安街头才知道那不是摆架子,而是现实需求,如果不举牌子,就是贾师宪都走不动。
洛都的热闹则是另外一种。街上的人流丝毫不比临安少,但秩序井然。街上行驶的都是有品秩的车乘,拉车的马匹最少也有两匹,多的有四匹,奔驶时四匹马并驾齐驱,连步伐也被驭手操控得整齐划一。车厢大都是敞开式的,后部装着曲柄盖伞,黑漆的车身绘着朱红的云纹,车上的官员头戴高冠,极具威仪。
出行的贵族声势更为惊人,程宗扬就看到一队车骑,前面是近百名持戈带甲的骑手,然后是两列携弓的骑射手,接着是簇拥在马车旁的数十名亲卫、门客,后面是两排长长的仆役、侍女队伍,捧着形形色色的漆盒器皿步行跟随。数个队伍绵延一里多长,沿途的官员、行人纷纷避让。
这等声势排场,比皇帝出巡也差不了多少,如果不是旗上大大的“孙”字,程宗扬还以为天子从宫里出来了。
“这家排场够大的,姓孙……”程宗扬原本准备先去太泉古阵,然后到建康找云如瑶,来汉国纯属意外,根本没有来得及对汉国朝野做一番了解,这会儿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汉国有哪位姓孙的贵族,问道:“什么人?”
“湖阳君。”
虽然没有做功课,程宗扬也知道汉国的封君与秦国、昭南不同,汉国贵族男为列侯,女为封君。这样的车仗簇拥的竟然是个女子,让程宗扬更意外了。
“是宗室的公主?可为什么姓孙呢?”
“听说过吕家吗?”
“当然听过,后族啊。”
“湖阳君是吕冀的妻姊。这么说你就明白了——吕家是刘家的外戚,孙家是吕家的外戚。”
程宗扬一脸的不可思议,汉国的外戚飞扬跋扈自己很早就听说过,可隔着几千年的历史,只当故事看了。直到亲眼看见吕家姻亲的一个女子都有如此排场,他才知道吕家的地位该是如何显赫——吕家不仅仅是外戚,而且是世代外戚。汉国一向有太后听政的制度,论起实际执政的时间,吕家只怕不比帝室差多少。
就在这时,一辆马车迎着湖阳君的车仗驰来,车上立着一个身穿黑色袍服的男子。他一扯缰绳,马车打横拦在道路正中,然后跃下马车,昂然朝湖阳君的车仗走去。
车仗前方的甲士赶来想拿下这个胆大包天的浑人,但看清的他的模样,立刻都收敛了气焰。
那男子扬声道:“洛都城门令董宣,求见湖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