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爱丽丝书屋 穿越 娶个姐姐当老婆(阴魂)

第一十三卷 第10章

  面对这位自称“吉尔伽美什”的亡灵的请求,琼恩一时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他和他的女友们一早出发,做了充足准备,计划要探索远古魔法帝国的遗迹,希望能够发掘出珍奇宝藏,比如完好无损的密瑟能核啊,大奥术师的魔法笔记啊,耐瑟卷轴啊,精灵神器啊,诸如此类,随便拿到一样就能走上人生巅峰。

  结果走着走着来到这种鬼地方,莫名其妙地要和人打架,打完一场又一场,既危险又辛苦且不说,关键是还没有任何好处,既不爆装备也没经验值可拿,连个金币都不掉落。

  好不容易打完了,还没喘口气,忽然又触发这种奇葩剧情,妻子要雇凶谋杀丈夫,丈夫要请人干掉妻子,而双方委托的对象,居然都是他这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这还有半点逻辑可言吗?

  简直是莫名其妙到了极点。

  难道恩瑟人都是这么直率奔放的吗。

  “抱歉,我有点太着急了,”亡灵说,“先请坐吧,琼恩,我会解释给你听,可能时间有点长。”

  琼恩依言在地毯上坐下来,隔着水池和亡灵遥遥相对。

  亡灵挥了挥手,面前的水池表面上泛起微光,将整个房屋照亮了一些,紧接着,金色的托盘从池中升起,上面放着两只青铜酒杯,无形的手将它们拿起,分别送到琼恩和亡灵面前。

  琼恩伸手接过,仔细端详,酒液是浅红色的,在池面映照下泛着冷冷的光,或许是心理作用,他总觉得微微荡漾的酒液中,似乎正散发着某种奇异的味道。

  “尝尝看,”亡灵举杯邀请,“这可是我的珍藏。”

  琼恩举起酒杯,稍稍沾了沾唇,便放了下来。

  “不喜欢吗?”亡灵盯着他。

  “我不喜欢喝酒。”

  “哦?”彷佛听到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亡灵晃了晃脑袋,“不喜欢喝酒的男人,这还真是罕见啊。”

  彼此彼此,喜欢喝酒的亡灵,我也很少见到。

  亡灵将手中的酒杯放下来,“我倒是很喜欢喝酒,非常喜欢,”他说,“不过独酌太无趣。那么,就让我们来谈谈正事吧。”

  “请陛下明示。”

  “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吉尔伽美什,恩利尔之子,乌鲁克城的建造者,执掌雷霆与火焰的神王。”

  “很荣幸能够觐见陛下,”琼恩低头行礼,“我是琼恩·兰尼斯特,一个来自中土大陆的旅行者。”

  神王微微颔首,“欢迎来到乌鲁克城,琼恩,你们来此有何贵干?”

  “实际上,这完全是一个意外,”琼恩说,他想了想,决定暂且含糊其辞,“我和我的朋友们正在旅行,不知道发生了甚么,就来到了这里。”

  “意外是美妙的礼物,”神王说,“人生因此而多姿多彩——虽然,也因此艰难重重。”

  “陛下言之有理。”

  神王发出沉闷的笑声,“如此说来,你来此并无目的,亦无所求?”

  “是的,”琼恩回答,“如果陛下允准,我们立刻动身离开。”

  “我恐怕不能答应这个请求,”神王说,“你们违反了约定。”

  约定?甚么约定?

  琼恩茫然,他完全不记得自己和神王有过甚么约定,记忆力再差也没差到这个地步。

  不过,等一下,话说回来,类似的事情似乎发生过,不止一个女孩子,比如凯瑟琳啊,比如扎瑞尔啊,跑来跟他说,曾经有过甚么甚么约定之类的……

  不至于吧。

  漂亮的女孩子对你说我们前世有约,听起来挺美好的,但一个亡灵说这种话,那就未免令人惊悚了。

  幸好,神王接下来的话,打消了琼恩的胡思乱想。

  “三千多年前,在坠星海上,地狱的九位陛下共同见证,中土七神与我们缔结契约,承认东域是恩瑟和穆罕神王的领域,中土诸神不得侵入。而现在,一位夜女士的选民,没有得到邀请,突然闯入我的城市,这显然已经构成对约定的破坏——不是吗?”

  “呃,这个……”

  琼恩心念电转,刹那间脑海中已经闪过千头万绪,表面上却依旧不动声色。

  “我很抱歉,陛下,”他深深躬身,“诚如我所言,这完完全全是一个意外事件,绝非故意违反协议,请您谅解。”

  “我接受你的道歉,”神王说,“作为回报,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杀死我的王妃蒂玛。”

  好吧,终于又回归正题了。

  “我能请教其中缘由吗?”琼恩反问。

  “就如你所见,我现在的状态,正是拜她所赐,”神王说,“她对我下了一个恶毒的诅咒,让我不断衰弱,失去力量。”

  “她为甚么要这么做?”琼恩奇怪,“她是您的王妃对吧,谋害您,对她有甚么好处吗?还是说她是受人指使?”

  “我的敌人众多,数不胜数,”神王说,“但如果让我猜测的话,我想应该和伊南娜有关。”

  琼恩点点头,然后问:“伊南娜是谁?”

  神王凝视着琼恩,后者一脸茫然,“抱歉,陛下,”他摊开手,“正如我一直所说,我来到此地,是一个完完全全丶彻头彻尾丶货真价实的意外。事实上,我对东域近乎于一无所知,就连陛下的名讳,我都是今天才首次听闻。”

  “所以,”他露出真诚的微笑,又重复问了一遍,“伊南娜是谁?”

  神王忽然陷入沉默,眼眶中的光芒明暗不定,宛如风中烛火。琼恩静静地等待着,并未出声催促。过了几分钟,神王再次开口。

  “伊南娜,是我的第一位王妃。”

  在伊玛斯卡帝国的统治末期,奇械师们陷入疯狂,他们打开次元通道,从异界掠夺了大量奴隶,并对他们进行了残酷的压迫。

  不堪忍受的奴隶奋起反抗,他们呼唤着自己所信仰的神灵,祈求拯救,而这些神灵回应了呼唤,跨越晶壁,陆续降临此世,这即是“神王”的来历。

  经过长达十年的激烈战争,在付出将近一半的神王陨落的代价后,反抗者最终成功推翻了奇械师的统治。

  尘埃落定后,幸存的神王们在坠星海上,与中土诸神签订了互不侵犯的协议,然后将原本的伊玛斯卡帝国的疆域一分为二,建立了穆罕和恩瑟两个国家。

  恩瑟诸神王以“天空之神”恩利尔为首,吉尔伽美什是他的儿子,也是所有神王中最勇猛善战者。

  他驾驭着风暴和雷霆,在战场上纵横无敌,所向披靡,立下无数战功。

  战争结束后,恩利尔赐予他一块巨大而丰饶的封地,吉尔伽美什在封地上建造了自己的城市,命名为“乌鲁克”。

  在乌鲁克城建成的同一年,吉尔伽美什迎娶了自己的王妃:伊南娜。

  伊南娜是奴隶反抗军领袖之女,她本是凡人,有无与伦比的美貌和智慧,被称为“金星女神”,在父亲战死后,她继任为领袖,率领反抗军连战连胜,创造了连神王都自愧不如的功绩。

  战争结束后,多位神王向伊南娜求婚,试图获得她的青睐,最终,吉尔伽美什打败了所有的竞争对手,抱得美人归。

  最英勇无畏的雷霆神王,和最美丽智慧的金星女神,他们的结合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

  在订婚时,全体神王到场,大神恩利尔和穆罕诸神王的领袖荷鲁斯(Horus)共同用神力锻造了一柄长矛,赠送给伊南娜作为贺礼,并擢升她为神王——这是东域唯一一位由凡人晋升而成的神王。

  一切都很美好,但一切又都很短暂。

  有一天,吉尔伽美什正在城外狩猎,一个陌生人忽然出现在面前,告诉他说:他的妻子得了重病,生命垂危。

  吉尔伽美什匆匆忙忙地返回家中,却发现自己美丽的妻子正赤身裸体地躺在另外一位神王恩麦卡尔的怀抱里。

  愤怒的神王召唤来雷霆和风暴,几乎将半个乌鲁克城夷为平地。

  最终,恩麦卡尔逃之夭夭,从此不知所踪,而伊南娜则被杀死了,她的长矛被打碎,躯体被摧毁,灵魂坠入冥界。

  一百年过去了。

  神王能够死而复生,但伊南娜却始终没有再度回到凡间,当然,也有一些奇怪的传言,说女神改名换姓,加入了穆罕神王之列。

  无论如何,在恩瑟,伊南娜的名字渐渐被人所遗忘,而吉尔伽美什依旧居住在乌鲁克城中,他有了第二任王妃,然后是第三任,在第四任王妃去世后,他的单身状态持续了很久,直到一年前。

  一年前,蒂玛来到乌鲁克城,她打败了乌鲁克城最负盛名的勇士:巨人恩都奇,并在宴会上获得神王的欢心,成为他的第五位王妃。

  然后他发现自己被诅咒了。

  吉尔伽美什并不通晓巫术,绝大多数神王都是如此,他们敌视奇械师,也因此敌视与“巫师”丶“魔法”有关的东西,这让他没有第一时间察觉到危险的逼近。

  当他意识到的时候,情况已经变得很糟糕。

  力量在快速流失,彷佛装满细沙的袋子破了口,沙子在哗哗地泄出,躯体变得干枯,皮肉腐败溃烂,露出白骨。

  神王一度以为这是宿敌穆罕人的阴谋,但最终,他意识到真正的敌人其实是他的新婚妻子。

  然而为时已晚。

  神王怒气冲冲地去质问蒂玛,却发现整个乌鲁克城已经被后者所控制,他的军队丶侍卫和将军,都已经向王妃效忠,俯首听命。

  蒂玛召唤出源源不断的亡灵,打败了神王,并且用巫术将他禁锢在这座建筑中,无法离开。

  就这样,他一天天地衰弱下去,如果按照这种情况持续,不需要多久,神王就会彻底死亡。

  而他甚至有一种预感:这次死亡有可能是无法“复苏”的。

  所以神王要琼恩帮他去杀死蒂玛。

  杀死施咒者,诅咒也就随之解除——通常情况下都是如此。

  例外当然也存在,有些诅咒并不会因为施咒者的死亡而失效,反而有可能变本加厉爆发,或者变得彻底无解,比如琼恩身上那个“专情”诅咒,但这种情况毕竟罕见。

  “我基本明白了,”听完整个故事,琼恩表示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报酬是甚么?”

  “嗯?”

  “您一开始就说过,会给予报酬的,对吧,陛下,”琼恩说,“夜女士从不要求我乐于助人。”

  “你会得到一位神王的友谊,”神王举起手中的酒杯,“我将视你为友,将一切与你分享,权力丶名望丶财富,你所能想像的一切,我都会给予你。”

  “陛下真是慷慨。”

  “那么我们说定了?”

  “我个人没有异议,”琼恩说,“但我需要回去和朋友们商量一下。”

  “我以为她们是你的妻子。”

  琼恩腼腆地笑了笑,“是这样的,在家里呢,小的事情我说了算,重大事项则要民主决策。”

  神王凝视着琼恩,它的眼眶中泛起赤红色的光,似乎是在恼怒琼恩的推脱,但几秒钟后,红光暗淡下去,“理当如此,”他说,“深思熟虑是一种良好的品质。但我不可能等待太久,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会尽快给陛下答复,”琼恩说,“毕竟,我的时间也不多。”

  走出门外,琼恩惊讶地发现已经是黄昏时分,日已西沉,暮色四合。

  他很清楚地记得自己来的时候还是正午,和神王一番谈话,满打满算也就一个小时罢了,怎么会时间过得这么快?

  带他过来的索拉不知道去了哪里,门口空无一人。好在琼恩还记得方位,他走下山坡,沿着碎石铺成的路,穿过安静的回廊和花园,回到住处。

  然后他发现有点热闹。

  女孩们围在一张长桌边,她们的面前是木雕的卡牌,正在兴致勃勃地玩狼人杀,担任裁判的是梅菲斯。

  琼恩进门的时候,她们正玩到第一个清晨,梅菲斯宣布昨天晚上无人死亡,打算竞选警长的有凛丶维若拉和蒂玛——等等,蒂玛为甚么在这里?

  仔细一看,不仅仅是蒂玛,连索拉都在,正小心翼翼地握着卡牌,左顾右盼,试图从其他人的脸上看出端倪,一看就是一只无知村民。

  “下午好,琼恩。”蒂玛扬起手,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呃,下午好。”

  “方便等一会吗?我想应该很快就会结束吧。”

  “没事没事,你们继续,继续。”

  琼恩也不知道应该做甚么表情,只好保持微笑,旁观她们玩游戏。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这一局终于结束了,狼人原本处于劣势,仅剩下最后一只,隐藏在人群中瑟瑟发抖,然而凛扮演的女巫在临死前胡乱洒毒,杀死了猎人,导致善良阵营一夜崩盘,狼人获得胜利。

  令人意外的是,那只最后的狼人居然是索拉。

  “啊啊啊!”凛使劲地抓着自己头发,“索拉你太狡猾了,太阴险了!我还以为你是好人呢。”

  “你就不应该盲毒。”莎珞克批评。

  “对啊,我干嘛要用毒药,我怎么这么笨!如果我不把珊嘉毒死,我们这局就赢了啊!”

  “因为你相信了塔拉夏的临终遗言。”

  “塔姐姐就是个大骗子!大坏蛋!”

  凛气鼓鼓地说,“每次都骗我,上一局也是这样,还有上上局也是这样——以后她说的话我再也不相信了!”

  ……这说明你也太好骗了吧。

  “再来一局,再来一局,”凛嚷嚷,“我要报仇,这次我一定要赢!”

  “先别玩了吧,”琼恩说,“我们还有事呢。”

  “有甚么事比玩游戏更重要啊,”凛大声反驳,“不就是蒂玛和神王两个人要互相杀来杀去吗,琼恩你去把神王干掉不就好了,不要在这里晃来晃去打扰我们。”

  “……”

  “算了算了,这样吧,”凛点了点人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嗯,琼恩你和蒂玛到旁边房间谈事情去,索拉留下来,另外琼恩你把冰虹拿过来,这样人数勉勉强强够,我们可以继续玩。”

  “咦,你不一起来听听吗?”蒂玛好奇,“让自己的男友和陌生女性单独相处,这不太妥当吧。”

  “有甚么好担心的,”凛忙着发牌,头也不抬,“反正他又不能——唔丶唔唔。”

  梅菲斯及时塞了个苹果,把她的嘴堵住了。

  沉迷游戏的少女是无可理喻的,琼恩只当做压根没听见她的话。找了个单独的房间,他和蒂玛坐下来。

  “殿下之前说,要我帮忙去杀死神王,是吗?”琼恩开门见山地问。

  蒂玛点点头。

  “我刚刚和神王陛下见过面,他指控你试图用诅咒杀死他,”琼恩说,“所以他请我帮忙杀死你。”

  蒂玛笑着摇头,“陛下弄错了,那个诅咒只能让他变得越来越虚弱,却不会真正杀死他——如果可以的话,我就没有必要向你求助了。”

  “你觉得我不会答应他?”

  “会吗?”蒂玛反问。

  “不会,”琼恩说,“我一再说过,我来到这里只是个意外,我们不想卷入到任何是非之中。你和神王之间的恩怨,你们自行解决,我并不想参与。”

  “所以你也不准备帮我,是吗?”

  “是的。”

  “可是之前玩游戏的时候,凛为了让我投她的票,已经替你答应了啊。”

  “……这是作弊吧!”

  “凛真的好可爱,”蒂玛笑吟吟地说,“可惜我在萨扎斯坦首席门下求学时,她还没来塞尔,否则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

  “你是红袍巫师?”琼恩明知故问。

  “是啊,”蒂玛卷起衣袖,露出手臂上的魔法刺青,大大方方地展示给琼恩看,“卡琪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们了吗?”

  “所以你确实到过雅尔贝琳娜城?”

  “对不起,之前在竞技场里我撒了个谎,”蒂玛道歉,“因为当时我还不清楚你们的来历,只能小心行事,希望你能谅解。”

  “理解,那么现在我们可以开诚布公了?”琼恩说,“你对我们似乎已经了解不少,然而我对你仍然一无所知,这未免不太公平。”

  “你说得对,”红袍女巫师诚恳地说,“那么,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蒂玛,女性,人类,身高5.8尺,体重很久没称过了,以前是160磅——”

  “等等,我想知道的不是这些。”

  “咦,不想吗?我遇到的男性一般都对此比较感兴趣。”

  “……不想。”

  “那三围尺寸呢?不谦虚地说,我对我的身材还是挺有自信的,应该不比你的女友们差吧。”

  “不想,”琼恩坚决地说,“我又不用给你买衣服。”

  “哦,她们的衣服都是你买的吗?看不出来你这么体贴,难怪她们都这么喜欢你。”

  “呃,其实也不全是。”

  认真回忆起来,琼恩还真没给身边的女孩们买过多少衣服,只有梅菲斯有几件衣服,算是他陪同购买的,其他妹子就都想不起来了。

  或者说,不仅仅是衣服,其他东西也没送过多少,逢年过节也不怎么记得准备礼物。

  幸好这个世界没那么多节日,也没有那么多纪念日之类,琼恩还能蒙混过关,否则他这个男友就显得太不称职了。

  这个问题还是不宜继续讨论下去,琼恩赶快随便找了个问题:“你为甚么离开塞尔呢?”

  “我是塞尔人,很小的时候被看中,成为红袍巫师,导师是萨扎斯坦首席。五年前,我遭遇了一些意外,变成了吸血鬼,离开塞尔,来到恩瑟。大约在一年半之前,我来到雅尔贝琳娜城,认识了布雷塔——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等等,你说你是五年前之前,才变成吸血鬼的?

  琼恩有些诧异,这可和他预想的不太一样。

  蒂玛是“亲王”级的吸血鬼,按照正常的道理,这种高阶吸血鬼无一例外都是活了上千年的怪物。

  因为吸血鬼这种亡灵是“进化”的,并不是一诞生就处于某个高级位阶。

  一个最高阶的吸血鬼,和一个第三阶的吸血鬼,他们通过初拥创造出来的新生后裔,都是“雏儿”,都需要经过漫长的锻炼丶捕食丶进化,才能提高位阶,成为更高阶的吸血鬼。

  但按蒂玛的说法,她成为吸血鬼才五年时间,就算她是天赋异禀,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升阶到“亲王”级别才对。

  “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亲王啊,按照吸血鬼的标准,我算是刚刚成年吧。”

  “但你完全不惧日光……”

  “不惧日光,确实是亲王吸血鬼的最大特征,但若仅凭这点做判断,就容易出现偏差了,”蒂玛说,“更何况,这里根本就不是物质界,日光也不是真正的日光,我又有甚么畏惧呢?”

  “这里不是物质界?”

  “当然。”

  “所以这里并不是几千年前的恩瑟,是吗?”

  “当然不是,”蒂玛格格地笑了起来,“穿越时空,回到几千年前——你不会真相信这么荒诞的事情吧?我们都是巫师,怎么能相信这种无稽之谈呢。”

  “说得也是,这确实不科学,呃,我是说,一点都不魔法,”琼恩吐了口气,“既然如此,那么我想请教一下,这里究竟是甚么地方?”

  “这里是冥界,”蒂玛说,“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神王的轮回之所,起源之地。”

  东域大陆的世界观,与中土大陆差异巨大。

  在东域人的传统概念里,没有甚么“天界”丶“外层位面”丶“下层界”这些东西,他们普遍认为世界是二元的:凡间和冥界。

  凡间是生者的家园,冥界是死者的国度。

  所有的生者都居住在凡间,当他们死后,灵魂则会统统坠入冥界,包括神王在内也是如此,并无例外。

  东域概念里的“神王”,和中土大陆的神明,名称相似,其实不同,神王更类似于“有神明般伟力的凡人”,虽然有各种广大威能,但依旧是血肉之躯,会生老病死,只是寿命格外长一些。

  但神王和凡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凡人一死,坠入冥界,就再也不能回头,会成为冥神的臣民,供其驱遣,永无休止,而神王却可以重返凡间,谓之“轮回转世”,也称之为“复苏”。

  凡人坠入冥界,需要经过七道青铜之门,每道门上都有烈焰熊熊燃烧,又有邪魔看守,必须要交出七件生前最心爱的物品才能通过。

  通过七重门后,便会被引至冥神的陛下,由冥神根据生前行事情形,评判善恶是非,给予奖惩。

  但这是对于凡人,神王自然要区别对待,不能混同。

  东域诸神王和冥神达成了一份契约,每一位神王在冥界之中,各自开辟一块独立地盘,名为“起源之地”。

  神王死后,便会回到起源之地中休息,在一定时间后复活,永远维持其在凡间的统治——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意外总是有的。

  光阴流转,由于各种各样的缘故,最初与冥神缔结契约的几十位神王,如今已经缩减到个位数,绝大部分都陷入永久的沉眠,无法复苏。

  最后,穆罕帝国还有五位神王,而恩瑟则早早就只剩下吉勒金一人。

  十六年前,吉勒金死亡,灵魂坠入冥界,按照以往的惯例,他会在死后的第十年,以新的躯壳重返凡间——在过去的数千年里都是如此。

  但这一次,他的复活遇到了障碍。

  “甚么障碍?”琼恩好奇地问。

  “毒药,”蒂玛说,“吉勒今是被他的王后毒死的。”

  “……真的?”

  蒂玛点点头。

  恩瑟官方的说法,神王吉勒今是突然病故,但据蒂玛调查却并非如此,他实际上是死于神姬奉上的一杯毒酒。

  神王并非百毒不侵,也是血肉之躯,但对毒药的抵抗力绝非凡人可比,能够毒死他的毒药,显然不是寻常之物,猜测应该出自于下层界的邪魔之手。

  更诡异的是,这种毒药不仅破坏了神王在凡间的躯壳,同时还直接损伤到了他的灵魂,即便是已经坠入冥界,毒药仍然还有一些残馀的作用,让神王变得脆弱。

  在没有彻底清除毒素,修复损伤之前,他无法像过去一样转世轮回,重返凡间。

  “毒药还严重损伤了他的灵魂和心智,”蒂玛补充了一句,“你应该已经发现,他的时间仍然停留在大约三千多年前,对于此后的一切完全没有任何记忆。”

  琼恩思索片刻,“如果这里是冥界,那我们要怎样才能回到物质界?”

  “冥界之路,有来无回,”蒂玛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杀死神王。神王死亡,这个起源之地也就随之崩溃。我们本非亡魂,自然就会回归凡间。”

  “听起来挺符合逻辑。所以,实际上我们别无选择?”

  “如果你们想回到凡间的话。”

  “当然,”琼恩说,“但我只是在想,你似乎和我们不太一样。”

  “嗯?”

  “我的意思是,你对一切都很了解,你知道这是甚么地方,你知道神王真正的死亡原因,你知道如何才能回去。还有那个诅咒——就像刚才所说,能够毒死神王的毒药非比寻常,那么,能够咒杀神王的诅咒,又是甚么来历呢?”

  “我是亡灵巫师,诅咒是我所擅长,”蒂玛辩解,“而且我已经来此地一年,了解得比你们多一点,不是很正常吗?”

  “还有种更简单的解释:你并非像我们一样误入此地,而是有备而来,”琼恩说,“你要杀死神王,并不是为了返回物质界,而是你正是为了杀死他,所以才来到此地。”

  “是吗?”蒂玛一本正经地反问,然后她忍不住自己笑了出来,“好吧,我承认,你说得没错,我就是为了杀他而来的。”

  “那你为甚么要杀他呢?”琼恩问,“是受神姬的委托?”

  神姬谋杀了吉勒金,她知道神王并没有彻底死透,因此派人来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这种推测倒也是合情合理。

  但蒂玛直接否认,“我与神姬素不相识,从无往来。”

  “伊南娜?”

  蒂玛还是摇头。“暂时保密。”她说。

  “好吧,那我就不猜了,”琼恩直截了当地放弃,“最后一个问题:你向她们许诺了甚么?”

  蒂玛说凛已经替琼恩答应了她,琼恩对此并不怀疑,这种可以立刻当面对质的话,没必要撒谎。

  但凛只是贪玩,却不是不懂事,不可能真的为了玩游戏,就答应蒂玛去帮她杀神王,就算她想这么任性胡闹,梅菲斯也不可能允许,早就把她打晕拖走了。

  局面不明朗的情况下,要尽可能汇总信息,集思广益,然后才能做判断,不能贸然决策。

  正因为如此,面对神王的委托,琼恩没有一口答应,而是表示要考虑。

  同样的道理,琼恩还没回来,他的妹子们没道理直接就答应蒂玛——除非她开出了让人绝对无法拒绝的条件。

  杀死神王才能返回物质界,这的确是一个理由,但这毕竟还只是蒂玛的单方面说法,有待确认。

  能够拿出来说服凛,并且其他妹子都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的,应该是更实际的东西。

  琼恩很好奇,那究竟是甚么?

  “我没许诺甚么啊,”蒂玛认真地想了会,“我就是陪她玩了会游戏,顺便聊了聊天。哦,对了,她问我在恩瑟有没有见过或者听说过眼泪石,我恰好有一些,可惜没带在身上,留在雅尔贝琳娜城了,就答应回去以后送给她。”

  “你有眼泪石?”琼恩大喜过望。

  眼泪石名为“石头”,其实是一种金属,是东域的特产。

  他此次来东域有多个目的,而眼泪石肯定是排在首位的目标,毕竟这关系到他的终生性福问题。

  “是啊,我以前在紫铜山脉里旅行的时候,在路边捡到的,”蒂玛说,“你要它干嘛?”

  “因为它很漂亮嘛,”琼恩当然不会说因为自己不举了,需要眼泪石来解除诅咒,这个太丢脸了,“适合送给女孩子做礼物。”

  “是吗,那就好。”

  “嗯?”

  “我捡到眼泪石的时候,旁边还有一本笔记,我随便翻了翻,是某位前辈巫师留下来的,”蒂玛说,“笔记里记载了眼泪石的唯一一个在魔法学上的用途,就是对情人下诅咒,以及用来解咒。我还以为你被诅咒了,所以才要找眼泪石呢。你看你身边有这么多可爱的女孩子,如果被诅咒了,岂不是太悲惨了。”

  “……”

  琼恩心虚地移开视线,紧接着他意识到一个问题:“那位留下笔记的前辈巫师叫甚么?”

  他所中的诅咒名为“专情”,是昔日一位叫马伦的传道巫师,因为热衷沾花惹草,到处留情,结果有一位名叫娜塔丽莎的女巫师,因爱生恨,对他下了这个诅咒。

  马伦中诅咒的时候就是在东域,而这个诅咒之所以难以破解,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由于它糅合了东域的古老巫术,脱离了中土魔法的理论范畴。

  蒂玛所捡到的魔法笔记里记载了专情诅咒的资料,那么它的原主人很有可能和娜塔丽莎有关,甚至说不定就是她本人。

  维若拉虽然说她能解咒,但她的知识来自于马伦,而马伦也是自己作为中咒者,从理论上反推出来的,纯属纸上谈兵,没有实际的成功案例,这让琼恩难免忐忑不安。

  如果能够拿到诅咒的创造者的一手资料,显然对解决诅咒会有很大帮助。

  不过蒂玛的回答让他失望了。“笔记里没有记载那位前辈的名字。”

  “这样啊……”琼恩想了想,“你说你有眼泪石,有甚么证据呢?”

  “证据?”

  “对啊,你说有,但又没带在身上,那不还是空谈。你如何证明你是真的有,而不是又在撒谎呢?”

  “眼泪石我确实没带在身上,太占地方了,那本笔记倒是在这里,可以作为佐证吧,”蒂玛从巫师袍的口袋里摸出一本巴掌大小的书册,翻了翻,“嗯,就是这个。”

  琼恩伸手接过,笔记上的字迹有点潦草,但其中有一部分内容,确实说的就是这个专情诅咒,问题是施咒的方法写得非常详细,解咒的方法却很简略,只有寥寥几句,而且——

  “暂时解除诅咒的办法?”琼恩指着一行字,“这个『暂时』是甚么意思?”

  “暂时,就是暂时的意思啊,”蒂玛说,“这上面不是说得很清楚吗,消耗一定分量的眼泪石,可以暂时解除诅咒,让人恢复正常状态,持续时间和所消耗的眼泪石分量成正比——你哪里看不懂?”

  我没有哪里看不懂,我只是不能接受。

  好吧,也不算不能接受,有总比没有好,就算是暂时恢复,总好过永久不举。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生本来就没有甚么永久,都是暂时的。

  如果能够一直“暂时”下去,暂时一辈子,那和永久也就没甚么区别了。

  只是不知道眼泪石的消耗分量和恢复时间,这两者的比例关系究竟如何,笔记上也没有明确记载,只能自己尝试了。

  “但是,仅凭这个笔记,还是不能证明你就真的有眼泪石吧。”

  “谨慎而多疑,确实是巫师的品质,”蒂玛点点头,“那么,如果加上样品呢?”

  “样品?”

  “嗯,我刚刚发现,我口袋里有一小块眼泪石,可能是出发的时候随手带上了,”蒂玛伸出右手,在她白生生的掌心里,一块拇指大小的银白色金属块正闪闪发光,“你要找的是这个吗?”

  琼恩拿起来,发现它比想像得还要轻,一点分量都没有,彷佛吹口气就能飘走,手指轻轻用力,金属便随之变形,宛如胶泥。

  他其实也没见过眼泪石,所知的一切,都来自于维若拉的描述(传道巫师的记忆传承),以及梅菲斯从欧格玛教会里弄到的一些零碎记载:银白色的金属丶比秘银还轻巧丶质地柔软丶在阳光下能反射出虹光——总结起来特征就是这些,似乎都符合。

  人家已经提供证明到这个程度,琼恩也不能再吹毛求疵,“好吧,”他说,“我暂且相信你。”

  “真的吗?我还以为你要完成最后的验证步骤呢?”

  “嗯?怎么验证?”

  “当然是试验一下,才知道真假啊,”蒂玛从琼恩的手中取回眼泪石,轻声念了几句咒语,金属便彷佛奶油般融化了,然后变成蒸汽,一丝丝地消散在空气里,“如果这本笔记上所说属实,那么它应该会让诅咒消失一段时间,对吧?”

  她站起身,走到琼恩面前,轻轻一扯腰带,白色的长袍便委落在地。

  黑色的连体内衣,紧紧包裹着她的丰腴肉体,散发着成熟的香气。

  “要验证一下效果吗?”女巫师妩媚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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