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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432章 杀徒证道的师尊(5)

  七八岁的小男童穿着一件宽大的道袍,岔开腿坐在高高崖石上,崖底的风逆灌而上,将他的衣服吹得鼓起,露出细伶伶的双腿和双手。

  他高高仰起头。

  修仙太难了,难就难在,无门入道,没有人教他引气入体,没有人理会一个外门小狗崽的求学心。

  男童细瘦的手中各握着两个大馒头,他一大口一大口地啃着,眼睛在狂风中眯起,遥遥望着远处的天空,远处是闷青色的山峰与天空在交联。

  这是外门最高的山崖了,他可以看到无数半埋在云雾中的峰头,他总是在想,雾峰是那一座呢?这些看不尽的山峰啊,每一座都藏在云雾中。

  魏宋用力嚼着馒头,另一只手摸了下自己的脑瓜,叁年了,自己长高了好多。

  虽然在外门他一开始受到了很多欺负,但是他很快就适应了。

  这叁年他活得就像只仓皇忙碌的小狗,他惹怒了主事,虽然一直在被欺凌,但他脑袋很聪明,他总能找到旁的赚灵石的法子。

  魏宋快速地将两只馒头都吃光了,顺便灌了一肚子的风,他在风里伸手抓了抓,想:这风,说不定就是从仙人那里吹来的。

  登高望远,远处天尽头的云压低,缓缓压了过来,鼻子能够嗅到空气的水汽开始堆积。

  快要下雨了,他摸了摸怀中的乾坤袋,抽出了一把小纸伞,打开,扛在肩头,在风里拽着不让他被刮飞。

  魏宋又在怀念仙人了,他摸了摸自己的发梢,叁年了,他的头发长长了,但是他又自己剪短了,仙人给他修剪的发型她一定很喜欢,所以他要保管好。

  小少年细瘦的身影在崖上,像是误入青山的一只墨点。

  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又像个小旗帜。

  “快看,狗崽子在那里!”

  “我就知道,他总是在这里吹傻风!”

  一群男孩子从山下跑上来,扛着乱七八糟的武器,叫嚣着的声音传过来。

  魏宋的耳尖动了动,警觉地一跃而起,将纸伞合上,小身子灵活地藏在草木里观望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

  可是他的皮肤太白了,晒也晒不黑,不容易潜藏,那张白生生的小脸简直像个漂亮的小灯泡,立马身后追了一条喊打喊杀的小队伍。

  雨水淅淅沥沥地洒了下来,魏宋的鞋子很破了,脚趾头都露了出来,他一时不察,被一个凸出的石块绊了一下,滑倒在地,草鞋彻底破了。

  身后追来的小孩飞快地堆上去,压住了他,拳头和棍棒都落在他瘦巴巴的身体上。

  雷鸣后,暴雨倾泻而下,如豆劈撒。

  天生冷白的皮肤成了最好的画卷,将那些伤痕,清楚地呈现,红的紫的,肿胀的撕裂的……

  但是魏宋一声不吭,手脚并用还击,他根本不害怕,他都习惯了,他觉得人没那么容易死掉,只是痛了一点。

  他一直在挨打,有好多次濒死都熬过来了,没关系。

  他丢了一只鞋,脚底伤痕结了茧,但他其实不只有草鞋,他怀中有一个极为珍视的旧旧的乾坤袋,在那里面有着一双上好的丝履,只是他舍不得穿。

  魏宋一定要好好活着,然后穿着这双鞋,干干净净地给仙人磕头。

  ……

  雾峰。

  王泠一晋升元婴,春晓为他寻来了结婴丹,又带着众弟子为他护法。

  九道劫雷自乌云中依次劈下,倾盆大雨中,雾峰上升起了蒙蒙的霞光,晋升成功的灵韵融入了这片土地。

  劫雷中心的土地已经被夷平,盘膝在中心的青年缓缓睁开眼,那双如风般的眸子扫视一圈,捏诀清理了周身尘灰,走了出来。

  “师尊呢?”

  众弟子兴高采烈地祝贺十一师兄晋升成功,王泠一是雾峰的后勤大总管,大家伙已经准备吃席了。

  众人恭维话说了一堆,等师兄出声后,才左右张望发现师尊不知何时离去了。

  有一个弟子道:“我方才见师尊往那个方向去了。”

  他在王泠一的视线下,摸了摸后脑勺,憨厚地笑:“师尊方才说,师兄这劫历得不容易,脸都被劈坏了,要去捉只灵鸡给你补一补。”

  王泠一愣了愣,抬指在颊侧碰了碰,摸到一层浅红的血迹。

  应该是被劫雷擦过,皮肤烧焦了。

  他低下头,抿出笑,指尖聚起灵力拂过那一道焦痕,将其愈合,“大惊小怪。”

  排名靠前的师兄们,和师尊的关系,要比后来的师弟们好一些,对于十一师兄的话,师弟们见怪不怪,一群男孩子勾肩搭背,笑嘻嘻问晚宴吃甚么。

  王泠一正了容色,掸掸袖子,道:“你们各去完成今日修习,今夜戌时在食堂小聚,来几个人同我一起去盘点物资。今夜,吃灵鸡宴。”

  他弯了弯眼睛,“无论多少年,师尊的庆祝方式,总是吃鸡。这是我们雾峰的传统席面,无甚好问的。”

  一群师弟们,进师门的第一餐,无一例外一碗鸡汤面,并一只荷包蛋。

  但是据不靠谱小道消息传说,泠一师兄进门那一年,师尊格外高兴,给他敲了两只荷包蛋。

  这么些年来,只有泠一师兄有过这个待遇。

  但这也与泠一师兄的身世有关,泠一师兄出生名门望族,本是天门府第一世家的嫡公子,曾是金尊玉贵的天之骄子,可谁知一夜之间,天门府王家满门被灭,连蛇虫鼠蚁都没放过,那片连绵的宅邸至今寸草不生。

  泠一师兄被师尊带回雾峰的时候,据说浑身筋脉断绝,连根骨都险些粉碎,师尊将养了十多年,才将他养回来。

  虽然整座雾峰的弟子,都是身世愁苦的男孩子,但是泠一师兄的背景,还是能排上前几名的。

  从天之骄子坠入尘泥,而泠一师兄竟然能心态平和,丝毫没有动摇道心,这份气度令众弟子佩服,同时,这位师兄是鼓舞他们于逆境中求生的榜样。

  一群一百来岁的男孩子,把臂快乐地去修炼,摸着肚子准备晚上痛快干饭。

  而叁百多岁的师尊,春晓同志则卷着袖子在山间抓鸡。

  雾峰也是有圈养的灵鸡的,但是在春晓仙尊朴素的价值观里,坚持认为山林野鸡,比圈养鸡更有营养!

  泠一晋升的劫雷恰好撞上了一片雨云,导致方圆百里都开始下雨,随着雨云被雷劈得落跑,这暴雨也移动着下远。

  春晓罩着一个结界伞,一只手拎着一只奋力拍翅的野鸡,另一只手敏捷地探出,将一只在灌木丛中瑟瑟发抖的落汤鸡一把抓住。

  抓鸡小能手,拎着两只鸡心满意足。

  两只鸡并到一只手上,春晓在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了一朵小白云,丢在地上,一会膨胀成一蓬大白云,她踩上去。

  踩上去之后,她又像想起什么,再从袖子里掏出一只小镜子,将两只鸡敲昏后,对着镜子将自己钻树林,钻得乱糟糟的头发梳好,又擦了擦脸上的泥土,这才施施然拎着鸡,用一种事了拂衣去的潇洒姿态,腾云而起。

  身为雾峰的颜值担当,春晓还是养成了一点偶像包袱的。

  慢吞吞在云上想着一鸡叁吃,她忽然看到脚下的山中,有一处草丛簌簌,以她多年抓鸡经验来看,绝对是一只不少于二十斤的大肥鸡!

  这下泠一小乖乖有口福了。

  春晓嗖地窜下去,稳准狠地从草丛里揪出来一个——鼻青脸肿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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