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在那段时期,我和小筝的关系,就是这么怪异的相处着。
一方面,我们关系很亲密,接吻,互摸,有时候她还会主动帮我撸;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并没有正经的做过。
后来,我也跟不同的女人,发生过关系,有恋爱关系,有朋友关系,也有的,只因为性而发生的关系。
有的是相处一段时间,明确了互相的好感之后,便很自然的上床了。
有的可能从第一次接吻,紧接就上床了。
但再也没有过,象我与小筝这样,一方面是亲密的,而另一方面却啥正经事都没干成。
不知道,是那时在广州的环境;还是因为我太年青,是个处男;还是说,我和小筝的关系,本就是怪异的。
小筝后来却说,她对那个时期的回忆,最是美好。
她认为,男人和女人的性欲,是不一样的。
在男人看来,一切性的目的,就是为了那最后一射。
而女人更期待的,享受的,是那种亲密感,是亲热的过程。
后来,很多时候,她和别人做爱时,总觉得对方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哄她张开腿,好插进去射。
完事之后,便心满意足。
让她觉得,自己象是吃完的甘蔗渣,再含在嘴里,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大概是到了广州最热的那个时期过去了,最大的区别就是,出门看到光膀子的人,明显少了。
我那公司扩张的很快,员工越来越多。
并开始在远些的地方,设办事处,比如汕头,湛江这种。
老板觉得做活动的效果不错,比发传单,贴广告的效果好。
其实那时候,在电视里打广告的效果最好。
所谓央视广告标王大战,也还没过去多久,脑白金式广告轰炸,也才刚刚兴起。
只是,对比那些大佬,我们那老板,还没有那个资本。
他开这公司,也不过才二年多。
于是,老板让我专门去负责宣传活动,理论上来说,算是给我升职了。
但这个公司并不大,我也没什么权力之类。
直观的改变是,我的工资比以前多了些,算下来,每个月拿的钱能过千了。
但这工作真做起来,特别刚开始的时候,真的是焦头烂额。
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除我这个人,其它的很多东西,其实都是临时的。
做的活动内容,有时是在商场前面派传单,然后摆个台子,现场买的就打折,或是买二送一,这之类的。
有时候是在哪个广场或路口边上,搭个台子,放上两个大喇叭,然后拿个话筒做宣传。
也有时候,是请几个退休的老医生护士之类,穿上白大褂,摆上老专家的名牌,给人义诊。
因为他们懂点医学常识,能说些术语什么的,能唬的住人。
但这些医生护士也好,发传单的也好,搬东西打下手的也好,全都是临时请的,场地也是临时租的或是乱占的。
现在想来,好在那时候找工作的人多,没工作的人也多,而挣钱的机会却很少。
所以,只要人来了,不管干不干的好,只少你说什么,他们都很听话。
如果放到现在,那就更麻烦了,很可能有人会今天说来,明天又不来了。
或是来干了一会,觉得不好,说话就走人了。
然后就是有时候,会有城管或是保安之类的人找来,甚至是地痞流氓之类。
要么说好话,实在不行,就只好给点小费。
很偶尔,也会遇上那种贿赂都不要,给多少都不要,就是要赶你走的,那就真没办法了,只能换场地,或是干脆算了。
还有,怕有大雨大风,台风之类。
那就是叫天都没用了,只能干等。
那种情况,就算你能找个不淋雨的地方,也不会吸引到几个人来。
吸引不到人,干嘛就都没意义了。
那段时间,是我工作以来,最烦闷的时候。
不是身体上的累,而是一种心理上的疲倦感。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有种对小筝的感激。
如果不是有小筝的存在,我怕要被逼疯。
我俩的角色,似乎也颠倒了过来,变成我总是在向她唠叨,工作中的各种事情。
有时候,如果是去比较远点的地方做活动,可能就回来的很晚,或是得住在外面。
每一个活动忙完,我满心期待的,就是能见到小筝。
这算是爱情吗?
我心底里,其实知道不是。
但总有些某些情绪,推动着我,相信那就是。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自我欺骗吧。
后来遇到的事多了,也就想出了些应急的招数。
重复出现的情况,脑子里也就有些现成的预案。
不过,就算是如此,大概这样搞了两个多月吧,我觉得这种搞法,我实在是挣不下去了。
我不得不找老板,向他说明当下的情况。
至少,还得需要两专职的人员。
一个是专门打杂的,因为总有一堆东西搬来搬去,然后装了又拆。
再就是,要个女的,主要做主持。
要不,总是我一个人,上面正在台上说着呢,一会就有人跑来问这问那,有时候还要离开一会,很冷场子。
再说,有个女人,还是能多吸引到不少的人气的。
最关键的是:反正需要那么多人,平常也要找临时工,一样费钱。
增加了这两个人,费用上,并不会增加多少。
然后,我又把成本跟他细算了一下,以证明我的结论。
老板开始还听不进去,但听到说,不会增加多少成本,自已再算了遍账,好像是那么回事。
于是,便答应了下来。
回去把这事,和老文一说。他难得的,主动要求请我吃饭。
吃饭的过程中,开始极力推荐他老婆。
说她漂亮,个又高,人也大方开朗,做事也得力。
总之,是各种好,各种合适。
要说,我和他同事也一年多了,别说他老婆真人,我连张照片都没过。
他们就是见面,也都是他过去。
对他的描述,我很是怀疑。
他的女朋友,在他眼里,当然是仙女似的,这不奇怪。
但别人看着,就不见得了。
再说,就他那形象,黑瘦干瘪的样,我觉得他女朋友不会漂亮到哪去。
老文看我的样子,很是敷衍,便不干了。
先从兄弟情份谈起,再假设如果我有什么事,他必定是两肋插刀,绝没二话。
再然后,说到小筝,说她只不过是我的表妹,即不是女朋友,也不是老婆。
我一句话不让他碰,他就天天干熬着,真不去碰了。
再再然后,开始诉苦,说他现在想见一次女朋友有多难,憋着又多痛苦。
又说到他去找小姐,费钱不说,还不如跟女朋友舒坦。
我提醒他,这事可得小心点,要是被他女朋友知道,可不得了。
他说没事,说他女朋友是知道这事的,而且也是经过她的许可的。
我听了这话,很是惊奇,哪有女朋友知道自己男人找小姐,还不管的?
我觉得,是他故意在我面前吹牛。
他跟我解释道:他去他女朋友那一趟,费时费力不说,路费加别的花销,怎么也要二百起。
而他找一次小姐,便宜的2030,贵点的也才50。
他女朋友觉得这样省钱,也不希望他老请假,影响工作,让老板的印象不好。
我之前也听他说过,他女朋友如何俭省。但没想到,能省成这样。
他又跟我说,这种事算个什么。
多少都结了婚的,但夫妻两人打工不在一地的,还不是各自身边找个,算是搭伙过日子。
可能一两年,可能三五年,运气好,换了工作,也可能又换回一起了。
运气不好,也就真散了。
也有的,在这干,就跟这个搭伙,在那干,又跟那个搭伙。
他以前在工厂上班,就遇到过一对,一起同事一年多,都以为他们是夫妻。
结果,后来各自又把自已的对向带来了,这下,大家才知道,怎么不是夫妻,只是搭伙的。
也不是人家就心大,就随便,你想,要是真隔个三五年的,都不在一起过,那不等于是守活寡吗?
我说,象你和嫂子这样的,你就不担心她也搭伙了?
他说,他们还好点,离的不算太远,一年总还能见几面。
好些人,一年也就只见到一回,有些还一回都见不到。
如果他和老婆,也离的那么远,一年只见到一回了,老婆就算跟人跑了,那也没办法。
只不过,再要找个这样的,就难了。
我忍不住问:要是只搭伙,不跟人跑的话,你怎么办?
是认了,还是算了?
他难得的没说话,想了一想。
然后说:她要找人搭伙了,我也就自在了,我也去找个。
说不定,还能找几个呢。
不过,真要说不在乎,心里还是会有点酸,不好说。
本来是说的他老婆工作的事,不知道怎么扯的,却说了半天搭伙的事。
扯了老半天,才又回到正题。
我被他磨不过,只好说,那你至少也得,先让我看看长什么样吧,看看照片也好。
光听你说的,哪成呢?
他说,他也没老婆的照片,叫她去拍个吧,她老婆觉得这种事,纯粹是糟蹋钱。
不过,要看什么样子,简单啊,他打个电话,叫她过来一趟不就成了。
还能顺带,过过夫妻生活。
老文那人,只要是有好处的事,做起来就特有效率。
这事说过第三天,他女朋友就专门请了假,跑来了广州。
我很惊讶,甚至有点妒忌,就老文那样,能找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真是老天不公了。
他女朋友确实个高,至少也有165以上。
大眼睛,大长腿,腰细胸大,言行气质也大方爽利。
我当时一看,就觉得这事九成没问题了。
他们两个,那天特别的热情,又是吃我吃饭,他女朋友还主动敬我的酒。
我说:喝酒就算了,我喝不来。
明天我就带她去找老板面试。
这样的话,成与不成,他们也踏实了,我也算完了件事。
他两听了这话,互看一眼,更是笑迷了眼。
老文先是夸我人性好,讲义气,做事爽快。
然后又吹了一通,他跟我关系多铁,桃园结义,也不过就如此了。
第二天一上班,我就带着老文女朋友,去找老板。
果然,老板看了,也挺满意的。
然后问我的意见,我当然都说好话。
唯一的一点缺陷,就是她的普通话不是很标准。
一个打工的,如果不是北方人,有几个普通话标准的。
我说没事,这不算什么大毛病,让她多对着电视练练,就行了。
老板又问了些别的,然后就算定下来了。
工资定个8百,做什么都看我安排,以后再看表现加工资之类的。
她见事情就这么轻松的定下来了,当然是喜出望外。
又看我帮她说话,以后还是跟我混,对我态度,又不一样了。
怎么说,就差没喊我“领导”了。
老文的女朋友,当天就回去了,然后马上辞了那边的工作,连半月的工资都没要,就赶到这边来上班了。
公司里女的少,没有安排象男的那样的集体宿舍,都是每个人补几十块钱,让他们自己租房间住。
很自然的,便想到让他女朋友和小筝合住。
他女朋友虽然觉得费用有点高了,但那会她主要想的,是赶紧把这次难得的工作机会抓住,也就不计较这些小事了。
现在回想起来,这方面很佩服她。
要知道,她男朋友来了,开个单间的旅馆,她都不值得。
但大事上却不含糊,半个月的工资都可以不要。
小筝挺乐意,就她那点工资,一个人负担那房租,已经很是吃力了。
老文的女朋友,我喊她穆姐,她比我还是要大个五六岁。
她很快的,便进入了工作状态。
一开始是背产品的宣传资料,练习普通话。
几天之后,便开始跟着我到处跑。
她人又勤快,什么事都愿意干,哪怕是搬东西之类的体力活。
见谁又都是好脸好话的,人又漂亮热情,没过多久,就算是在公司稳当了。
除了她,还多了打杂的,叫吕毅,是个北方人,人高马大的。
他跟我说,一开始还以为招他来打架的。
因为老板面试他的时候,一开口,就是问他打架怕不怕。
我想着,老板大概想的是:反正是招人,又没什么技术能力要求的,招个能打架的,顺便还能对付下那些找场闹事的。
那个老板,就是这样的人,巴不得请一个人,会干十种活。
要不,我本来只是个业务员,却被他支使的啥都得干。
有了吕毅之后,我就轻松多了,至少搬来搬去的事,我很少再干了。
唯一不好的,就是穆姐来了之后,我基本上就没了机会,再跟小筝搞“肌肤之亲”了。
因为我上班的时候,穆姐也一起上班;而我一下班,穆姐也就下班了。
更不说,我和小筝的上下班时间,本来就有时差。